浙沪新高考改革试点解读
浙江和上海的高考改革,都是按2014年9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的,具体改革内容包括:实行3+3科目组合、文理不分科、外语科目一年多次考、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纳入高考、对学生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取消高考奖励性质加分、逐渐取消高考录取批次,等等。改革的重要出发点和目标是扩大学生的选择权,但是,从实践情况看,扩大学生选择权的改革存在被功利对待的情况。
这轮高考改革最核心的内容就是“3+3”科目改革,浙江省是3+(7选3),上海是3+(6选3)。科目改革在高考改革方案推出时,被赋予很多意义,主要就是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具体包括:
其一,扩大学生科目选择权。6选3有20种组合,7选3有35种组合,不像以前3+文科综合或者理科综合只有2选1,可以鼓励学生按照学科兴趣来选择科目。
其二,扩大学生课程选择权。以前学生都被安排在一个固定的班里学习,现在则实行选课走班,学校为学生提供了更大的课程学习选择空间,不能说是国外中学那样的完全学分制,但可以说新高考之后,很多高中都开始实行走班制。
其三,扩大学生考试选择权。根据新高考改革方案,外语科目考两次,选择最好一次计入高考成绩,全国各省今后都一样,因此学生的考试选择权扩大了。浙江省更进一步,7选3的选考3门也可以考两次,因此浙江有4门科目考两次,改革的复杂程度和难度程度比上海也因此大很多。
其四,扩大学生学校选择权。新高考不仅有“3+3”科目改革,还有要求取消录取批次的改革。今年浙江省把所有录取批次都取消,所有学生可以同时填报本科和高职志愿(在浙江今年高考录取中出现的学生志愿填报失误的“乌龙”事件与此有密切关系,当然,这不是取消批次改革的问题,而是说改革还存在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海在2016年时,就取消了一本、二本录取批次的区别。取消录取批次,非常重要的价值是可以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学生可以不再按照批次、按照“身份”来选择学校,而要关注学校本身的办学质量和办学特色。
其五,扩大学生专业选择权。实行新高考改革之后,浙江和上海两地的高考志愿填报、录取发生了改变:上海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学生可以填报24个院校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可以填报4个专业,总共可以填96个专业;浙江省实行分三段填报志愿,每一段所在学生可以填报80个专业平行志愿。
从改革初衷看,新高考改革是为了全面扩大学生的权利,这也是恢复高考40年以来,高考改革一直坚持的改革方向。扩大学生的权利,要让学生有获得感,但是,这些权利落地了吗?客观而言,在有的地方、学校,学生的权利是落地了。但是,
由于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的不完善之处,以及学校、学生、社会以功利的态度来应对这一轮改革,因此,有的地方反而出现更加严重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
部分学校以功利的态度对待新高考。6选3有20种组合,7选3有35种组合,这是理论上的组合,理论上可以扩大学生的科目选择权。但是,调研显示,大多数学校能够提供7到8个组合给学生选择已经非常不错了。学校认为,如果要给学生提供这么多的科目组合选择,意味着必须开设更多的课程,也就需要更多的师资,可学校师资不够!来自上海浦东新区的研究显示,要落实新高考改革方案,教师要增加30%,使师生比达到1:8左右。如果实行大规模的走班制,则需要有更高难度的学校管理,还要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自我管理能力。最重要的是,不管怎样选,学校必须关注学生最终的高考成绩,给了学生20种组合选择,如果最后高考成绩不理想,家长不满意、学生不满意。
综合各种情况,有的学校就采取“套餐制”,结合学校师资情况,给学生设置几个科目组合套餐,供学生选择。不可否认,套餐制相对于以前也有进步,但距离实现学生充分的科目选择,还有很大的距离。
浙江省有4门科目考生可以考两次,高二就有两次选考机会,结果导致有部分高中在高一时,同时进行8门选考科目的学习。这样做的意图很明白,就是争取让学生高二完成3门选考考试,之后就只学语数外。上海比浙江的情况好一点,因为上海每门选考科目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且高二只安排了生物和地理两门科目的选考,其他科目的选考则安排在高三下学期。但就是如此,包括上海有的著名高中,也明确告诉学生,必须在高二把这两门干掉,或者高二至少考掉一门,否则高三要3+3,很难和其他3+1的学生比拼。很多家长很苦恼,说学校告诉我们必须选两门,如果不选两门,今后你们自己出了问题我们不管的。
外语科目有两次考试,按理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参加其中一次。但从实践情况看,上海参加秋季高考的学生,至少95%以上两次考试都参加,第一次100%都参加,第二次,只有极个别没有参加(有一所高中,高三毕业生400名,只有4人没参加,而且这4人准备出国留学,要学习德语)。一方面是学生觉得多考一次,说不定可以考出更高的分数,另一方面则是学校告诉学生,第二次除非特殊原因,必须参加。
其次,
学生和家长也以功利态度来对待。新高考改革设计,没有打破一个基本框架,就是按照3+3的总分进行排序、录取。所以学生在选择科目的时候,首要关注的还是哪一个科目组合会得到高分,不管3+(6选3),还是3+(7选3),很多学生在选择的时候,没有考虑自己的兴趣(包括学科兴趣、未来的大学兴趣和专业兴趣)。
今年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出现误报的“乌龙”,有考646分的学生填报了作为独立学院的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原因何在?除了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把独立学院招生计划和母体学校招生计划混在一起,对独立学院的标识、提醒不够外,出现这种情况也与学生在高一选科时,没有考虑自己的兴趣和长远的升学规划,是有关系的,因为高一选科,就应该基本确定大学、专业目标,要了解学校,了解专业。在填志愿的时候,连同济大学和同济大学浙江学院都分不清楚,意味着他们在高中选科时,没有考虑这个问题,还是以能考出多高的分数来选科,而非结合自己的兴趣选科。
笔者到浙江一所非常好的高中调研,这所高中的校领导告诉笔者,他们学校今年高考非常吃亏,为什么吃亏?因为这所学校原来是传统理科强校,很多学生因此选了物理、化学、生物,结果他们学校得3A+这个等级的学生很少(每门选考科目按百分比计等级,前1%计A+,2%计A,一共分为21个等级,在高考录取时再折合为分数,每个等级相差3分,A+计入高考的分数为100分。3A+是指3门选考科目的等级都是A+,3门选考科目计入高考分数为300分),还比不过其他原来比本校成绩差的学校学生,因为这些学校的学生有不少不选物理,而选地理或技术。
来自浙江省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高考共有29.13万考生,比去年减少1.6万人;其中普通高校招生报名25.01万人,单独考试招生报名4.12万人。但是选考物理的学生只有8万多,占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人数的30%多一点。而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26.86万人,其中文科9.95万,理科16.91万,也就是说,选择理科综合的学生占63%。上述数据对比告诉我们,实行新高考之后,选考物理的学生几乎减少一半。
在上海,在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第一年,提出选考物理一门科目的高校只有25%,而第一年选择物理科目的学生也只有30%。针对这一情况,上海及时联系各高校进行调整,第二年提出选考物理一门科目要求的高校上升到39%,而选择物理科目的学生提高到了40%。接下来会如何,还需要观察。
为什么很多学生不愿意选物理?主要是觉得物理科目比较难,和高手比拼得到的等级不高,会影响高考分数,虽然有的高校的专业明确要求需要选考物理,但这些学生的考虑是宁愿考更高的分数,选好的大学,而不是选好的专业。众所周知,如果学生以功利的态度对待选科,选物理科目的学生减少,这会对基础教育中的自然科学教育产生很大的影响,这一问题如果不处理好,会引起基础教育质量的下降。
第三是
社会功利对待新高考。今年浙江高考成绩公布后,媒体马上关注的还是高考状元,这名状元物理化学生物三门是3A+,被媒体解读为3科满分,这是和改革背道而驰的,因为这三门是以考生的百分位计等级,目的是为了扭转每分必究,可是,却又被解读为分数了。因此,针对计等级的改革,学生和家长质疑,既然最终录取看分数,为何考试时计等级呢?
高考改革中,文理不分科是一项重要措施,其目的是希望避免学生过早分科,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可是,为应对选考,选科基本上在高一就进行,“分科”反而提前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中考改革将推进4+X科目组合,在语文、数学、外语和体育之外,由学生在其他科目中根据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任选X门。如果中高考改革导致的功利选科的问题不解决,有可能从初一起,学生就开始选科、分科了。比如一个偏理科学生,就主要选理科科目,文科达到基本合格要求即可。
中考改革已经注意到这一问题,要求所有学生选科时,要文理兼顾,但这不能避免过早选科带来的实际分科的问题。
☆ 新高考被功利对待的制度原因
为什么会出现高考改革被功利化对待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
高考改革方案本身存在比较大的需要改进的空间。总体看来,这一轮高考改革,重点是科目改革,而没有触及录取制度改革,也就是说,考试科目调整了,增加了考试次数,但是,最终仍是按考生的科目总分排序、结合志愿进行录取。虽然新高考改革方案提出,实行“两依据一参考”(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要推进综合素质评价,但在实践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作用没有体现出来。
浙江和上海的新高考中,都有部分学校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和“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改革(所谓“三位一体”,即高考成绩、大学面试成绩、中学学业成绩三者综合起来进行评价),但是,自主招生和“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所占的比例相当少,而且,目前的自主招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还是和集中录取制度相嫁接。自主招生仅是给获得资格的学生一定的录取优惠,而综合素质评价是对按1.5:1投档(即如果招100人,拿150人档案)进高校的学生再进行面试考察,按高考成绩、面试考察成绩和中学学业成绩录取。因此,在按总分录取的制度不变的情况下,扩大科目选择权、考试选择权,反过来会制造一些混乱局面。
比如,浙江省给考生的选考科目提供了4次考试机会(高二两次、高三两次),学生可从中选择两次。从考生选择权角度看,这样的改革似乎扩大了考生权利,但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这刺激部分学校、学生,在高二时,就把选考科目考掉,这无疑冲击了高中教学秩序,也把高考延续到整个高中三年,学生一次次参加考试就是为最后录取做准备。另一方面,如果选考科目是按百分位计等级,是不适合考多次的,因为每一次参加考试的学生的情况是不同的,比如甲乙两组跨栏比赛,A组有刘翔,B组没有刘翔,但AB组的第一名、第二名是等值的,那就会促使学校、学生对考试做功利的选择。
上海所有选考科目只考一次,而且最主要的一次是放在高考之前,因此,这没有整体影响到高中教学。而浙江的改革把高中教学打乱了,所有考生从高一开始就准备高考,拉开了战线,这是必须注意的问题。在没有对高考录取制度进行根本性改革的背景下,扩大学生的考试科目选择权,不但会让选择权的落实受限,也会诱发新的应试倾向。
二是 改革配套措施没有跟上。至少几方面配套改革,是明显缺乏的。
其一,政府部门应该结合新高考,解决学校的师资、场地等问题,新高考实行选课走班,对高中阶段的师资、场地条件有很更高的要求,如果师资不足,选课走班就难以走下去。在教育资源相对丰富的上海,推进新高考改革之后,都存在师资、场地不足的问题,在其他地方推进新高考,这一问题会更加突出。
扩大学生选科权利,需要学校有充分的资源配合。上海和浙江进行第一轮改革时,缺乏一个准备过程,结果师资、课程、教学、管理都边走边摸索。接下来,其他省市进行高考改革,应该有后发优势,这就需要结合上海和浙江推进新高考出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准备,可目前来看,其他省市还没有针对新高考改革对高中教育的要求,在师资、课程建设上做出实质调整。比如有的高中,一个年级招3000多人,人数是上海一个年级的八九倍,这么庞大的规模,怎么走班?这些问题必须未雨绸缪。
其二,高中学校要根据新高考,对学生进行生涯规划教育,这是学生理性选择学科、选择考试的需要,也是培养学生自主性、独立性,适应新高考选课走班的新学校管理方式的需要。
其三,大学的招生、培养要做出改革。针对新高考3+3科目组合,大学每个专业要提出选科要求,从浙江和上海的新高考改革实践看,大学提出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比较随意,有的学校只是考虑到增加学生报考,不是按专业对学生学习科目的要求而设置选科,提出的选科要求比较随意或者不严谨。另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需要部分大学按专业大类进行招生改革,过细的专业设置不但会增加学生选择的难度,还会导致高校不同专业录取的学生存在较大的分差。
其四,独立学院办学改革。今年浙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把这一问题凸显出来:独立学院和本科院校混在一起,但是独立学院仍冠母体校的名字,导致有部分学生搞不清楚。在取消录取批次的整体改革中,要给所有学校平等竞争环境,就必须推进独立学院与其母体学校脱离,完全独立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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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沪新高考改革试点解读
浙江和上海的高考改革,都是按2014年9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的,具体改革内容包括:实行3+3科目组合、文理不分科、外语科目一年多次考、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纳入高考、对学生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取消高考奖励性质加分、逐渐取消高考录取批次,等等。改革的重要出发点和目标是扩大学生的选择权,但是,从实践情况看,扩大学生选择权的改革存在被功利对待的情况。
这轮高考改革最核心的内容就是“3+3”科目改革,浙江省是3+(7选3),上海是3+(6选3)。科目改革在高考改革方案推出时,被赋予很多意义,主要就是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具体包括:
其一,扩大学生科目选择权。6选3有20种组合,7选3有35种组合,不像以前3+文科综合或者理科综合只有2选1,可以鼓励学生按照学科兴趣来选择科目。
其二,扩大学生课程选择权。以前学生都被安排在一个固定的班里学习,现在则实行选课走班,学校为学生提供了更大的课程学习选择空间,不能说是国外中学那样的完全学分制,但可以说新高考之后,很多高中都开始实行走班制。
其三,扩大学生考试选择权。根据新高考改革方案,外语科目考两次,选择最好一次计入高考成绩,全国各省今后都一样,因此学生的考试选择权扩大了。浙江省更进一步,7选3的选考3门也可以考两次,因此浙江有4门科目考两次,改革的复杂程度和难度程度比上海也因此大很多。
其四,扩大学生学校选择权。新高考不仅有“3+3”科目改革,还有要求取消录取批次的改革。今年浙江省把所有录取批次都取消,所有学生可以同时填报本科和高职志愿(在浙江今年高考录取中出现的学生志愿填报失误的“乌龙”事件与此有密切关系,当然,这不是取消批次改革的问题,而是说改革还存在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海在2016年时,就取消了一本、二本录取批次的区别。取消录取批次,非常重要的价值是可以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学生可以不再按照批次、按照“身份”来选择学校,而要关注学校本身的办学质量和办学特色。
其五,扩大学生专业选择权。实行新高考改革之后,浙江和上海两地的高考志愿填报、录取发生了改变:上海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学生可以填报24个院校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可以填报4个专业,总共可以填96个专业;浙江省实行分三段填报志愿,每一段所在学生可以填报80个专业平行志愿。
从改革初衷看,新高考改革是为了全面扩大学生的权利,这也是恢复高考40年以来,高考改革一直坚持的改革方向。扩大学生的权利,要让学生有获得感,但是,这些权利落地了吗?客观而言,在有的地方、学校,学生的权利是落地了。但是,
由于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的不完善之处,以及学校、学生、社会以功利的态度来应对这一轮改革,因此,有的地方反而出现更加严重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
部分学校以功利的态度对待新高考。6选3有20种组合,7选3有35种组合,这是理论上的组合,理论上可以扩大学生的科目选择权。但是,调研显示,大多数学校能够提供7到8个组合给学生选择已经非常不错了。学校认为,如果要给学生提供这么多的科目组合选择,意味着必须开设更多的课程,也就需要更多的师资,可学校师资不够!来自上海浦东新区的研究显示,要落实新高考改革方案,教师要增加30%,使师生比达到1:8左右。如果实行大规模的走班制,则需要有更高难度的学校管理,还要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自我管理能力。最重要的是,不管怎样选,学校必须关注学生最终的高考成绩,给了学生20种组合选择,如果最后高考成绩不理想,家长不满意、学生不满意。
综合各种情况,有的学校就采取“套餐制”,结合学校师资情况,给学生设置几个科目组合套餐,供学生选择。不可否认,套餐制相对于以前也有进步,但距离实现学生充分的科目选择,还有很大的距离。
浙江省有4门科目考生可以考两次,高二就有两次选考机会,结果导致有部分高中在高一时,同时进行8门选考科目的学习。这样做的意图很明白,就是争取让学生高二完成3门选考考试,之后就只学语数外。上海比浙江的情况好一点,因为上海每门选考科目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且高二只安排了生物和地理两门科目的选考,其他科目的选考则安排在高三下学期。但就是如此,包括上海有的著名高中,也明确告诉学生,必须在高二把这两门干掉,或者高二至少考掉一门,否则高三要3+3,很难和其他3+1的学生比拼。很多家长很苦恼,说学校告诉我们必须选两门,如果不选两门,今后你们自己出了问题我们不管的。
外语科目有两次考试,按理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参加其中一次。但从实践情况看,上海参加秋季高考的学生,至少95%以上两次考试都参加,第一次100%都参加,第二次,只有极个别没有参加(有一所高中,高三毕业生400名,只有4人没参加,而且这4人准备出国留学,要学习德语)。一方面是学生觉得多考一次,说不定可以考出更高的分数,另一方面则是学校告诉学生,第二次除非特殊原因,必须参加。
其次,
学生和家长也以功利态度来对待。新高考改革设计,没有打破一个基本框架,就是按照3+3的总分进行排序、录取。所以学生在选择科目的时候,首要关注的还是哪一个科目组合会得到高分,不管3+(6选3),还是3+(7选3),很多学生在选择的时候,没有考虑自己的兴趣(包括学科兴趣、未来的大学兴趣和专业兴趣)。
今年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出现误报的“乌龙”,有考646分的学生填报了作为独立学院的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原因何在?除了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把独立学院招生计划和母体学校招生计划混在一起,对独立学院的标识、提醒不够外,出现这种情况也与学生在高一选科时,没有考虑自己的兴趣和长远的升学规划,是有关系的,因为高一选科,就应该基本确定大学、专业目标,要了解学校,了解专业。在填志愿的时候,连同济大学和同济大学浙江学院都分不清楚,意味着他们在高中选科时,没有考虑这个问题,还是以能考出多高的分数来选科,而非结合自己的兴趣选科。
笔者到浙江一所非常好的高中调研,这所高中的校领导告诉笔者,他们学校今年高考非常吃亏,为什么吃亏?因为这所学校原来是传统理科强校,很多学生因此选了物理、化学、生物,结果他们学校得3A+这个等级的学生很少(每门选考科目按百分比计等级,前1%计A+,2%计A,一共分为21个等级,在高考录取时再折合为分数,每个等级相差3分,A+计入高考的分数为100分。3A+是指3门选考科目的等级都是A+,3门选考科目计入高考分数为300分),还比不过其他原来比本校成绩差的学校学生,因为这些学校的学生有不少不选物理,而选地理或技术。
来自浙江省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高考共有29.13万考生,比去年减少1.6万人;其中普通高校招生报名25.01万人,单独考试招生报名4.12万人。但是选考物理的学生只有8万多,占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人数的30%多一点。而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26.86万人,其中文科9.95万,理科16.91万,也就是说,选择理科综合的学生占63%。上述数据对比告诉我们,实行新高考之后,选考物理的学生几乎减少一半。
在上海,在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第一年,提出选考物理一门科目的高校只有25%,而第一年选择物理科目的学生也只有30%。针对这一情况,上海及时联系各高校进行调整,第二年提出选考物理一门科目要求的高校上升到39%,而选择物理科目的学生提高到了40%。接下来会如何,还需要观察。
为什么很多学生不愿意选物理?主要是觉得物理科目比较难,和高手比拼得到的等级不高,会影响高考分数,虽然有的高校的专业明确要求需要选考物理,但这些学生的考虑是宁愿考更高的分数,选好的大学,而不是选好的专业。众所周知,如果学生以功利的态度对待选科,选物理科目的学生减少,这会对基础教育中的自然科学教育产生很大的影响,这一问题如果不处理好,会引起基础教育质量的下降。
第三是
社会功利对待新高考。今年浙江高考成绩公布后,媒体马上关注的还是高考状元,这名状元物理化学生物三门是3A+,被媒体解读为3科满分,这是和改革背道而驰的,因为这三门是以考生的百分位计等级,目的是为了扭转每分必究,可是,却又被解读为分数了。因此,针对计等级的改革,学生和家长质疑,既然最终录取看分数,为何考试时计等级呢?
高考改革中,文理不分科是一项重要措施,其目的是希望避免学生过早分科,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可是,为应对选考,选科基本上在高一就进行,“分科”反而提前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中考改革将推进4+X科目组合,在语文、数学、外语和体育之外,由学生在其他科目中根据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任选X门。如果中高考改革导致的功利选科的问题不解决,有可能从初一起,学生就开始选科、分科了。比如一个偏理科学生,就主要选理科科目,文科达到基本合格要求即可。
中考改革已经注意到这一问题,要求所有学生选科时,要文理兼顾,但这不能避免过早选科带来的实际分科的问题。
☆ 新高考被功利对待的制度原因
为什么会出现高考改革被功利化对待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
高考改革方案本身存在比较大的需要改进的空间。总体看来,这一轮高考改革,重点是科目改革,而没有触及录取制度改革,也就是说,考试科目调整了,增加了考试次数,但是,最终仍是按考生的科目总分排序、结合志愿进行录取。虽然新高考改革方案提出,实行“两依据一参考”(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要推进综合素质评价,但在实践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作用没有体现出来。
浙江和上海的新高考中,都有部分学校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和“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改革(所谓“三位一体”,即高考成绩、大学面试成绩、中学学业成绩三者综合起来进行评价),但是,自主招生和“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所占的比例相当少,而且,目前的自主招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还是和集中录取制度相嫁接。自主招生仅是给获得资格的学生一定的录取优惠,而综合素质评价是对按1.5:1投档(即如果招100人,拿150人档案)进高校的学生再进行面试考察,按高考成绩、面试考察成绩和中学学业成绩录取。因此,在按总分录取的制度不变的情况下,扩大科目选择权、考试选择权,反过来会制造一些混乱局面。
比如,浙江省给考生的选考科目提供了4次考试机会(高二两次、高三两次),学生可从中选择两次。从考生选择权角度看,这样的改革似乎扩大了考生权利,但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这刺激部分学校、学生,在高二时,就把选考科目考掉,这无疑冲击了高中教学秩序,也把高考延续到整个高中三年,学生一次次参加考试就是为最后录取做准备。另一方面,如果选考科目是按百分位计等级,是不适合考多次的,因为每一次参加考试的学生的情况是不同的,比如甲乙两组跨栏比赛,A组有刘翔,B组没有刘翔,但AB组的第一名、第二名是等值的,那就会促使学校、学生对考试做功利的选择。
上海所有选考科目只考一次,而且最主要的一次是放在高考之前,因此,这没有整体影响到高中教学。而浙江的改革把高中教学打乱了,所有考生从高一开始就准备高考,拉开了战线,这是必须注意的问题。在没有对高考录取制度进行根本性改革的背景下,扩大学生的考试科目选择权,不但会让选择权的落实受限,也会诱发新的应试倾向。
二是 改革配套措施没有跟上。至少几方面配套改革,是明显缺乏的。
其一,政府部门应该结合新高考,解决学校的师资、场地等问题,新高考实行选课走班,对高中阶段的师资、场地条件有很更高的要求,如果师资不足,选课走班就难以走下去。在教育资源相对丰富的上海,推进新高考改革之后,都存在师资、场地不足的问题,在其他地方推进新高考,这一问题会更加突出。
扩大学生选科权利,需要学校有充分的资源配合。上海和浙江进行第一轮改革时,缺乏一个准备过程,结果师资、课程、教学、管理都边走边摸索。接下来,其他省市进行高考改革,应该有后发优势,这就需要结合上海和浙江推进新高考出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准备,可目前来看,其他省市还没有针对新高考改革对高中教育的要求,在师资、课程建设上做出实质调整。比如有的高中,一个年级招3000多人,人数是上海一个年级的八九倍,这么庞大的规模,怎么走班?这些问题必须未雨绸缪。
其二,高中学校要根据新高考,对学生进行生涯规划教育,这是学生理性选择学科、选择考试的需要,也是培养学生自主性、独立性,适应新高考选课走班的新学校管理方式的需要。
其三,大学的招生、培养要做出改革。针对新高考3+3科目组合,大学每个专业要提出选科要求,从浙江和上海的新高考改革实践看,大学提出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比较随意,有的学校只是考虑到增加学生报考,不是按专业对学生学习科目的要求而设置选科,提出的选科要求比较随意或者不严谨。另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需要部分大学按专业大类进行招生改革,过细的专业设置不但会增加学生选择的难度,还会导致高校不同专业录取的学生存在较大的分差。
其四,独立学院办学改革。今年浙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把这一问题凸显出来:独立学院和本科院校混在一起,但是独立学院仍冠母体校的名字,导致有部分学生搞不清楚。在取消录取批次的整体改革中,要给所有学校平等竞争环境,就必须推进独立学院与其母体学校脱离,完全独立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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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和上海的高考改革,都是按2014年9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的,具体改革内容包括:实行3+3科目组合、文理不分科、外语科目一年多次考、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纳入高考、对学生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取消高考奖励性质加分、逐渐取消高考录取批次,等等。改革的重要出发点和目标是扩大学生的选择权,但是,从实践情况看,扩大学生选择权的改革存在被功利对待的情况。
这轮高考改革最核心的内容就是“3+3”科目改革,浙江省是3+(7选3),上海是3+(6选3)。科目改革在高考改革方案推出时,被赋予很多意义,主要就是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具体包括:
其一,扩大学生科目选择权。6选3有20种组合,7选3有35种组合,不像以前3+文科综合或者理科综合只有2选1,可以鼓励学生按照学科兴趣来选择科目。
其二,扩大学生课程选择权。以前学生都被安排在一个固定的班里学习,现在则实行选课走班,学校为学生提供了更大的课程学习选择空间,不能说是国外中学那样的完全学分制,但可以说新高考之后,很多高中都开始实行走班制。
其三,扩大学生考试选择权。根据新高考改革方案,外语科目考两次,选择最好一次计入高考成绩,全国各省今后都一样,因此学生的考试选择权扩大了。浙江省更进一步,7选3的选考3门也可以考两次,因此浙江有4门科目考两次,改革的复杂程度和难度程度比上海也因此大很多。
其四,扩大学生学校选择权。新高考不仅有“3+3”科目改革,还有要求取消录取批次的改革。今年浙江省把所有录取批次都取消,所有学生可以同时填报本科和高职志愿(在浙江今年高考录取中出现的学生志愿填报失误的“乌龙”事件与此有密切关系,当然,这不是取消批次改革的问题,而是说改革还存在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海在2016年时,就取消了一本、二本录取批次的区别。取消录取批次,非常重要的价值是可以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学生可以不再按照批次、按照“身份”来选择学校,而要关注学校本身的办学质量和办学特色。
其五,扩大学生专业选择权。实行新高考改革之后,浙江和上海两地的高考志愿填报、录取发生了改变:上海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学生可以填报24个院校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可以填报4个专业,总共可以填96个专业;浙江省实行分三段填报志愿,每一段所在学生可以填报80个专业平行志愿。
从改革初衷看,新高考改革是为了全面扩大学生的权利,这也是恢复高考40年以来,高考改革一直坚持的改革方向。扩大学生的权利,要让学生有获得感,但是,这些权利落地了吗?客观而言,在有的地方、学校,学生的权利是落地了。但是,
由于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的不完善之处,以及学校、学生、社会以功利的态度来应对这一轮改革,因此,有的地方反而出现更加严重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
部分学校以功利的态度对待新高考。6选3有20种组合,7选3有35种组合,这是理论上的组合,理论上可以扩大学生的科目选择权。但是,调研显示,大多数学校能够提供7到8个组合给学生选择已经非常不错了。学校认为,如果要给学生提供这么多的科目组合选择,意味着必须开设更多的课程,也就需要更多的师资,可学校师资不够!来自上海浦东新区的研究显示,要落实新高考改革方案,教师要增加30%,使师生比达到1:8左右。如果实行大规模的走班制,则需要有更高难度的学校管理,还要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自我管理能力。最重要的是,不管怎样选,学校必须关注学生最终的高考成绩,给了学生20种组合选择,如果最后高考成绩不理想,家长不满意、学生不满意。
综合各种情况,有的学校就采取“套餐制”,结合学校师资情况,给学生设置几个科目组合套餐,供学生选择。不可否认,套餐制相对于以前也有进步,但距离实现学生充分的科目选择,还有很大的距离。
浙江省有4门科目考生可以考两次,高二就有两次选考机会,结果导致有部分高中在高一时,同时进行8门选考科目的学习。这样做的意图很明白,就是争取让学生高二完成3门选考考试,之后就只学语数外。上海比浙江的情况好一点,因为上海每门选考科目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且高二只安排了生物和地理两门科目的选考,其他科目的选考则安排在高三下学期。但就是如此,包括上海有的著名高中,也明确告诉学生,必须在高二把这两门干掉,或者高二至少考掉一门,否则高三要3+3,很难和其他3+1的学生比拼。很多家长很苦恼,说学校告诉我们必须选两门,如果不选两门,今后你们自己出了问题我们不管的。
外语科目有两次考试,按理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参加其中一次。但从实践情况看,上海参加秋季高考的学生,至少95%以上两次考试都参加,第一次100%都参加,第二次,只有极个别没有参加(有一所高中,高三毕业生400名,只有4人没参加,而且这4人准备出国留学,要学习德语)。一方面是学生觉得多考一次,说不定可以考出更高的分数,另一方面则是学校告诉学生,第二次除非特殊原因,必须参加。
其次,
学生和家长也以功利态度来对待。新高考改革设计,没有打破一个基本框架,就是按照3+3的总分进行排序、录取。所以学生在选择科目的时候,首要关注的还是哪一个科目组合会得到高分,不管3+(6选3),还是3+(7选3),很多学生在选择的时候,没有考虑自己的兴趣(包括学科兴趣、未来的大学兴趣和专业兴趣)。
今年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出现误报的“乌龙”,有考646分的学生填报了作为独立学院的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原因何在?除了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把独立学院招生计划和母体学校招生计划混在一起,对独立学院的标识、提醒不够外,出现这种情况也与学生在高一选科时,没有考虑自己的兴趣和长远的升学规划,是有关系的,因为高一选科,就应该基本确定大学、专业目标,要了解学校,了解专业。在填志愿的时候,连同济大学和同济大学浙江学院都分不清楚,意味着他们在高中选科时,没有考虑这个问题,还是以能考出多高的分数来选科,而非结合自己的兴趣选科。
笔者到浙江一所非常好的高中调研,这所高中的校领导告诉笔者,他们学校今年高考非常吃亏,为什么吃亏?因为这所学校原来是传统理科强校,很多学生因此选了物理、化学、生物,结果他们学校得3A+这个等级的学生很少(每门选考科目按百分比计等级,前1%计A+,2%计A,一共分为21个等级,在高考录取时再折合为分数,每个等级相差3分,A+计入高考的分数为100分。3A+是指3门选考科目的等级都是A+,3门选考科目计入高考分数为300分),还比不过其他原来比本校成绩差的学校学生,因为这些学校的学生有不少不选物理,而选地理或技术。
来自浙江省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高考共有29.13万考生,比去年减少1.6万人;其中普通高校招生报名25.01万人,单独考试招生报名4.12万人。但是选考物理的学生只有8万多,占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人数的30%多一点。而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26.86万人,其中文科9.95万,理科16.91万,也就是说,选择理科综合的学生占63%。上述数据对比告诉我们,实行新高考之后,选考物理的学生几乎减少一半。
在上海,在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第一年,提出选考物理一门科目的高校只有25%,而第一年选择物理科目的学生也只有30%。针对这一情况,上海及时联系各高校进行调整,第二年提出选考物理一门科目要求的高校上升到39%,而选择物理科目的学生提高到了40%。接下来会如何,还需要观察。
为什么很多学生不愿意选物理?主要是觉得物理科目比较难,和高手比拼得到的等级不高,会影响高考分数,虽然有的高校的专业明确要求需要选考物理,但这些学生的考虑是宁愿考更高的分数,选好的大学,而不是选好的专业。众所周知,如果学生以功利的态度对待选科,选物理科目的学生减少,这会对基础教育中的自然科学教育产生很大的影响,这一问题如果不处理好,会引起基础教育质量的下降。
第三是
社会功利对待新高考。今年浙江高考成绩公布后,媒体马上关注的还是高考状元,这名状元物理化学生物三门是3A+,被媒体解读为3科满分,这是和改革背道而驰的,因为这三门是以考生的百分位计等级,目的是为了扭转每分必究,可是,却又被解读为分数了。因此,针对计等级的改革,学生和家长质疑,既然最终录取看分数,为何考试时计等级呢?
高考改革中,文理不分科是一项重要措施,其目的是希望避免学生过早分科,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可是,为应对选考,选科基本上在高一就进行,“分科”反而提前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中考改革将推进4+X科目组合,在语文、数学、外语和体育之外,由学生在其他科目中根据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任选X门。如果中高考改革导致的功利选科的问题不解决,有可能从初一起,学生就开始选科、分科了。比如一个偏理科学生,就主要选理科科目,文科达到基本合格要求即可。
中考改革已经注意到这一问题,要求所有学生选科时,要文理兼顾,但这不能避免过早选科带来的实际分科的问题。
☆ 新高考被功利对待的制度原因
为什么会出现高考改革被功利化对待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
高考改革方案本身存在比较大的需要改进的空间。总体看来,这一轮高考改革,重点是科目改革,而没有触及录取制度改革,也就是说,考试科目调整了,增加了考试次数,但是,最终仍是按考生的科目总分排序、结合志愿进行录取。虽然新高考改革方案提出,实行“两依据一参考”(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要推进综合素质评价,但在实践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作用没有体现出来。
浙江和上海的新高考中,都有部分学校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和“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改革(所谓“三位一体”,即高考成绩、大学面试成绩、中学学业成绩三者综合起来进行评价),但是,自主招生和“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所占的比例相当少,而且,目前的自主招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还是和集中录取制度相嫁接。自主招生仅是给获得资格的学生一定的录取优惠,而综合素质评价是对按1.5:1投档(即如果招100人,拿150人档案)进高校的学生再进行面试考察,按高考成绩、面试考察成绩和中学学业成绩录取。因此,在按总分录取的制度不变的情况下,扩大科目选择权、考试选择权,反过来会制造一些混乱局面。
比如,浙江省给考生的选考科目提供了4次考试机会(高二两次、高三两次),学生可从中选择两次。从考生选择权角度看,这样的改革似乎扩大了考生权利,但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这刺激部分学校、学生,在高二时,就把选考科目考掉,这无疑冲击了高中教学秩序,也把高考延续到整个高中三年,学生一次次参加考试就是为最后录取做准备。另一方面,如果选考科目是按百分位计等级,是不适合考多次的,因为每一次参加考试的学生的情况是不同的,比如甲乙两组跨栏比赛,A组有刘翔,B组没有刘翔,但AB组的第一名、第二名是等值的,那就会促使学校、学生对考试做功利的选择。
上海所有选考科目只考一次,而且最主要的一次是放在高考之前,因此,这没有整体影响到高中教学。而浙江的改革把高中教学打乱了,所有考生从高一开始就准备高考,拉开了战线,这是必须注意的问题。在没有对高考录取制度进行根本性改革的背景下,扩大学生的考试科目选择权,不但会让选择权的落实受限,也会诱发新的应试倾向。
二是 改革配套措施没有跟上。至少几方面配套改革,是明显缺乏的。
其一,政府部门应该结合新高考,解决学校的师资、场地等问题,新高考实行选课走班,对高中阶段的师资、场地条件有很更高的要求,如果师资不足,选课走班就难以走下去。在教育资源相对丰富的上海,推进新高考改革之后,都存在师资、场地不足的问题,在其他地方推进新高考,这一问题会更加突出。
扩大学生选科权利,需要学校有充分的资源配合。上海和浙江进行第一轮改革时,缺乏一个准备过程,结果师资、课程、教学、管理都边走边摸索。接下来,其他省市进行高考改革,应该有后发优势,这就需要结合上海和浙江推进新高考出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准备,可目前来看,其他省市还没有针对新高考改革对高中教育的要求,在师资、课程建设上做出实质调整。比如有的高中,一个年级招3000多人,人数是上海一个年级的八九倍,这么庞大的规模,怎么走班?这些问题必须未雨绸缪。
其二,高中学校要根据新高考,对学生进行生涯规划教育,这是学生理性选择学科、选择考试的需要,也是培养学生自主性、独立性,适应新高考选课走班的新学校管理方式的需要。
其三,大学的招生、培养要做出改革。针对新高考3+3科目组合,大学每个专业要提出选科要求,从浙江和上海的新高考改革实践看,大学提出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比较随意,有的学校只是考虑到增加学生报考,不是按专业对学生学习科目的要求而设置选科,提出的选科要求比较随意或者不严谨。另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需要部分大学按专业大类进行招生改革,过细的专业设置不但会增加学生选择的难度,还会导致高校不同专业录取的学生存在较大的分差。
其四,独立学院办学改革。今年浙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把这一问题凸显出来:独立学院和本科院校混在一起,但是独立学院仍冠母体校的名字,导致有部分学生搞不清楚。在取消录取批次的整体改革中,要给所有学校平等竞争环境,就必须推进独立学院与其母体学校脱离,完全独立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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