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期房不能算做有房,不能享受配套入学政策

2019-01-24 来源: 网络整理 作者: 长晓学

  导读:前段时间雨花区有相关文件称如果家长在雨花区内买了公寓房且无其他房产的,可以享受雨花区内的配套入学名额,近日有家长资讯教育局询问购买了期房能不能作为入学依据享受入学政策,本文相关回答,分享给家长进行参考,帮助家长弄懂政策内容,了解相关的入学方法,为学生的办理入学减轻相关的复杂内容,有买房需求的家长也要好好看相关的文件内容。

  雨花区买房的家长注意了,期房不能算做有房。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6〕5号)、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雨政办发〔2017〕28号)文件,对“有房有户”入学作如下规定: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长沙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实际居住但房屋产权证暂未办妥,以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 文件明确指出,以购买房产申请入学的业主,其房产必须满足交房并实际入住的条件,而市民来电中的情况是其购买的房产没有交房并实际入住,因此,不符合上级招生入学政策,不能作为入学依据。(点击可看大图)

雨花区:期房不能算做有房,不能享受配套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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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4 来源: 网络整理 作者: 长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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