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小学“三点半放学”难题有待解决,课后服务收费需要你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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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家有为孩子下午三点半放学没人管烦恼吗?近日,湖南省出台的《关于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建议,明确课后服务采取自愿原则,可以向签订协议的学生家长适当收取服务费用,每生每课时不超过5元的标准范围(一天最多按2课时收费)。对于湖南近日出台的《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9年1月11日前反馈至省发改委价格收费处邮箱:hnfwjgc@163.com。
“三点半放学”难题
“三点半放学”这个难题,这些年来频频出现在公众视野,甚至惊动教育部。
老人接?
“老人没义务帮你带孩子”,这几年这样的抵制呼声越演越烈,让老人看孩子,简直是比啃老更臭不要脸的行为。
家里难得有“精壮老人”的家庭也不满意:要么嫌老人的文化水平不够高,没法辅导孩子做作业;要么嫌老人娇惯,不利于孩子成长。
托管班?
相较之下托管班几乎是唯一的选择了——放学时间直接去学校把孩子接走,多填点钱还能管顿饭。
目前市面上的托管班分两种:
一种是晚托班,主要督促孩子写作业和吃饭。市场上很多机构没有资质,食品卫生条件令人担忧,老师辅导水平也参差不齐,基本上能指望上的只有看孩子。晚托班的价格相对便宜,通常在二三线城市1000多块一个月。
另一种是培训班,有教孩子技能的,比如钢琴、美术、英语、跆拳道,
不同课程价位不同,一节课100-300元不等,算下来一个月至少也要几千块钱。这还是一个孩子的情况,家有二宝价格翻倍。
总之,要么有钱、要么有闲、要么有人。
于是不堪重负的家长们就质疑咯:3点半放学是给学生减负,还是给老师减负?问题是老师也没有轻松啊!
老师管?
老师的工作是教学,并不是看孩子。3点半之前教完课,并不代表3点半就能下班,还是一样要改作业、备课,并不是不在学生眼前就没在忙了的。也不能因为交了点学费,就把教养的责任都甩给老师。
政策一出,议论纷纷
除了湖南,安徽省教育厅前不久也发布《通知》明确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安徽省将启动课后服务工作。
江苏省教育厅也曾发文,对江苏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提出指导意见。意见提到,小学和初中课后服务不晚于18:00,家长自愿申请,财政补贴,可适当收费。
该政策一出,在各省就引发了讨论热潮。
有的家长纷纷拍手叫好!
家长1
下午三点半放学,要么家里有老人负责接送,要么上校外晚托班。
如果学校可以统一安排有留校的学生由专门的人看顾,不一定是老师,可以安排生活老师,学生自由完成家庭作业,如果这样的话,我想很多家长都会愿意付费的。老师下班后也可以有自己的时间。
家长2
作为江苏省的一名孩子家长心声:孩子放在学校家长是最放心的。现在诸多为职工家庭,孩子晚上没人接,只能放晚托班,而晚托班均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达不到孩子真正做完做会的效果,家长每天工作都很疲惫了,到家还要监督孩子再写作业。每天都很晚才能休息。愿意适当收费!
家长3
这个举措好,适当收费,家长孩子受益,赶快落实!
家长4
这个政策好,解决了上班族的孩子接送问题,希政策能尽快落实
也有人站在老师的角度,认为应该增加老师选择的权利!
家长5
老师也是有家有娃的,难道回家都有现成饭吃?在学校做好本职工作,放学后这段时间就应该是自己的,不应剥夺老师的休息时间。
家长6
政策一出,有人拍手叫好,有人担心老师上课不好好上,课后教;还有人担心乱收费;那么有没有领导,家长问过老师愿不愿意?既然是采取家长自愿的原则,那么政府和学校是不是也应该对老师采取自愿的原则,老师下班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要照顾!
还有家长对于政策落地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了种种质疑
家长7
1.本意是帮助有需要的学生,会不会有的学校直接变成强制补课,都留下来,加重学生,教师负担?
2.适当收费,收取多少?各地情况不一样,一个市上下情况不一样,怎么界定?收取的费用一定能按时按量发放到老师手里吗?还是会被层层盘剥?会不会出现乱收费现象?
3.只规定老师的义务,那权利呢?学生在晚上上课期间违反纪律老师如何处理?家长来一句,这事补课期间,又不是大家都来,补习教师没权处理,老师该如何自处?
4.补习学生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家长跟老师、学校扯皮,责任归属问题如何界定?
5.老师的孩子谁管理,谁负责?
家长8
1.延时服务的老师家的娃是否也享受到了该延时服务呢?例如:老师家的娃幼儿园,靠近四点放学,那老师家娃怎么办?
2.还有些地方晚自习到九十点,延时严重过头,怎么算?
3.学生可以选择延不延时,老师有这个权利吗?有义务就有权利, 没有权利也就没有义务。我只看到过强调老师的义务,从未看到过老师的权利。
一些家长相对中立,并提出比较合理的解决建议
家长9
综合而言反对的基本是老师,支持的多半是家长。 老师工作崇高,这是毋庸置疑。 但也请一些老师不要因为可能要增加工作时间了就觉得怎么样了....很多事情关乎百年大计。有没有思考过现行教育时间下午3点多放学,对于大多数双职工家庭他们如何办到?而且每天如此,如果这样他们哪里来的动力继续生育? 人口在凋零,他们又是国家经济的支柱。 所以不要片面考虑问题。
但另一个层面对于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完全可以合理利用资源解放大多教师。比如轮班?合理的报酬?再比如调休?增加更多教师?我想这些需要我们开动脑筋,不要一根筋的去思考问题。
家长10
这个政策是很好的,希望早日能落地执行。但是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比如老师家的孩子如果在幼儿园谁来接?延时收费的标准是什么?服务延时托班的老师的权利怎么保证,会不会影响到老师的教学,增加老师的负担等等。
其实最好的方法就是由政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公开招聘社会人员来参与,如果有的学校老师在不需要接送孩子的情况下也可参与,并且对服务的老师和社会招聘人员有报酬有考核有约束,即使付费也比社会上的培训机构便宜很多安全很多吧,部分需要延时服务的家长宁肯选择学校不愿意去托辅机构的。希望因地制宜,尽快实现。
对于湖南近日出台的《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9年1月11日前反馈至省发改委价格收费处邮箱:hnfwjgc@163.com.
延伸阅读:
政策解读:一张图读懂《湖南省“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2019-2022年)》
省政府正式印发《湖南省“互联网+教育” 行动计划(2019-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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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小学“三点半放学”难题有待解决,课后服务收费需要你的意见!
2019-01-10
来源:湖南教育新闻网
作者:长晓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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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家有为孩子下午三点半放学没人管烦恼吗?近日,湖南省出台的《关于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建议,明确课后服务采取自愿原则,可以向签订协议的学生家长适当收取服务费用,每生每课时不超过5元的标准范围(一天最多按2课时收费)。对于湖南近日出台的《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9年1月11日前反馈至省发改委价格收费处邮箱:hnfwjgc@163.com。
“三点半放学”难题
“三点半放学”这个难题,这些年来频频出现在公众视野,甚至惊动教育部。
老人接?
“老人没义务帮你带孩子”,这几年这样的抵制呼声越演越烈,让老人看孩子,简直是比啃老更臭不要脸的行为。
家里难得有“精壮老人”的家庭也不满意:要么嫌老人的文化水平不够高,没法辅导孩子做作业;要么嫌老人娇惯,不利于孩子成长。
托管班?
相较之下托管班几乎是唯一的选择了——放学时间直接去学校把孩子接走,多填点钱还能管顿饭。
目前市面上的托管班分两种:
一种是晚托班,主要督促孩子写作业和吃饭。市场上很多机构没有资质,食品卫生条件令人担忧,老师辅导水平也参差不齐,基本上能指望上的只有看孩子。晚托班的价格相对便宜,通常在二三线城市1000多块一个月。
另一种是培训班,有教孩子技能的,比如钢琴、美术、英语、跆拳道,
不同课程价位不同,一节课100-300元不等,算下来一个月至少也要几千块钱。这还是一个孩子的情况,家有二宝价格翻倍。
总之,要么有钱、要么有闲、要么有人。
于是不堪重负的家长们就质疑咯:3点半放学是给学生减负,还是给老师减负?问题是老师也没有轻松啊!
老师管?
老师的工作是教学,并不是看孩子。3点半之前教完课,并不代表3点半就能下班,还是一样要改作业、备课,并不是不在学生眼前就没在忙了的。也不能因为交了点学费,就把教养的责任都甩给老师。
政策一出,议论纷纷
除了湖南,安徽省教育厅前不久也发布《通知》明确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安徽省将启动课后服务工作。
江苏省教育厅也曾发文,对江苏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提出指导意见。意见提到,小学和初中课后服务不晚于18:00,家长自愿申请,财政补贴,可适当收费。
该政策一出,在各省就引发了讨论热潮。
有的家长纷纷拍手叫好!
家长1
下午三点半放学,要么家里有老人负责接送,要么上校外晚托班。
如果学校可以统一安排有留校的学生由专门的人看顾,不一定是老师,可以安排生活老师,学生自由完成家庭作业,如果这样的话,我想很多家长都会愿意付费的。老师下班后也可以有自己的时间。
家长2
作为江苏省的一名孩子家长心声:孩子放在学校家长是最放心的。现在诸多为职工家庭,孩子晚上没人接,只能放晚托班,而晚托班均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达不到孩子真正做完做会的效果,家长每天工作都很疲惫了,到家还要监督孩子再写作业。每天都很晚才能休息。愿意适当收费!
家长3
这个举措好,适当收费,家长孩子受益,赶快落实!
家长4
这个政策好,解决了上班族的孩子接送问题,希政策能尽快落实
也有人站在老师的角度,认为应该增加老师选择的权利!
家长5
老师也是有家有娃的,难道回家都有现成饭吃?在学校做好本职工作,放学后这段时间就应该是自己的,不应剥夺老师的休息时间。
家长6
政策一出,有人拍手叫好,有人担心老师上课不好好上,课后教;还有人担心乱收费;那么有没有领导,家长问过老师愿不愿意?既然是采取家长自愿的原则,那么政府和学校是不是也应该对老师采取自愿的原则,老师下班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要照顾!
还有家长对于政策落地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了种种质疑
家长7
1.本意是帮助有需要的学生,会不会有的学校直接变成强制补课,都留下来,加重学生,教师负担?
2.适当收费,收取多少?各地情况不一样,一个市上下情况不一样,怎么界定?收取的费用一定能按时按量发放到老师手里吗?还是会被层层盘剥?会不会出现乱收费现象?
3.只规定老师的义务,那权利呢?学生在晚上上课期间违反纪律老师如何处理?家长来一句,这事补课期间,又不是大家都来,补习教师没权处理,老师该如何自处?
4.补习学生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家长跟老师、学校扯皮,责任归属问题如何界定?
5.老师的孩子谁管理,谁负责?
家长8
1.延时服务的老师家的娃是否也享受到了该延时服务呢?例如:老师家的娃幼儿园,靠近四点放学,那老师家娃怎么办?
2.还有些地方晚自习到九十点,延时严重过头,怎么算?
3.学生可以选择延不延时,老师有这个权利吗?有义务就有权利, 没有权利也就没有义务。我只看到过强调老师的义务,从未看到过老师的权利。
一些家长相对中立,并提出比较合理的解决建议
家长9
综合而言反对的基本是老师,支持的多半是家长。 老师工作崇高,这是毋庸置疑。 但也请一些老师不要因为可能要增加工作时间了就觉得怎么样了....很多事情关乎百年大计。有没有思考过现行教育时间下午3点多放学,对于大多数双职工家庭他们如何办到?而且每天如此,如果这样他们哪里来的动力继续生育? 人口在凋零,他们又是国家经济的支柱。 所以不要片面考虑问题。
但另一个层面对于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完全可以合理利用资源解放大多教师。比如轮班?合理的报酬?再比如调休?增加更多教师?我想这些需要我们开动脑筋,不要一根筋的去思考问题。
家长10
这个政策是很好的,希望早日能落地执行。但是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比如老师家的孩子如果在幼儿园谁来接?延时收费的标准是什么?服务延时托班的老师的权利怎么保证,会不会影响到老师的教学,增加老师的负担等等。
其实最好的方法就是由政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公开招聘社会人员来参与,如果有的学校老师在不需要接送孩子的情况下也可参与,并且对服务的老师和社会招聘人员有报酬有考核有约束,即使付费也比社会上的培训机构便宜很多安全很多吧,部分需要延时服务的家长宁肯选择学校不愿意去托辅机构的。希望因地制宜,尽快实现。
对于湖南近日出台的《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9年1月11日前反馈至省发改委价格收费处邮箱:hnfwj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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