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督制度
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等进行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在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和行为,可向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731-84899769,基础教育处0731-84899710,民办教育处0731-84899715,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0731-84899713。公布网上受理举报网址为:http://fuwu.csedu.gov.cn/webgroup/cssjyj/complainform.html,接受社会监督。
(四)责任追究制度
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控。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将招生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和学校的绩效考核。校长和纪委书记均为第一责任人,如有违规行为,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学校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个人年终考核降等直至追究行政责任。对学校分别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终考核降等处理。
延伸阅读
2018年长沙市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保障措施
扫码关注“长沙升学那些事”公众号
带你了解更多升学信息
(三)监督制度
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等进行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在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和行为,可向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731-84899769,基础教育处0731-84899710,民办教育处0731-84899715,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0731-84899713。公布网上受理举报网址为:http://fuwu.csedu.gov.cn/webgroup/cssjyj/complainform.html,接受社会监督。
(四)责任追究制度
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控。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将招生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和学校的绩效考核。校长和纪委书记均为第一责任人,如有违规行为,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学校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个人年终考核降等直至追究行政责任。对学校分别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终考核降等处理。
延伸阅读
【专项资料,点击领取】
二元一次方程强化练习扫码关注“长沙升学那些事”公众号
带你了解更多升学信息
(三)监督制度
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等进行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在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和行为,可向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731-84899769,基础教育处0731-84899710,民办教育处0731-84899715,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0731-84899713。公布网上受理举报网址为:http://fuwu.csedu.gov.cn/webgroup/cssjyj/complainform.html,接受社会监督。
(四)责任追究制度
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控。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将招生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和学校的绩效考核。校长和纪委书记均为第一责任人,如有违规行为,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学校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个人年终考核降等直至追究行政责任。对学校分别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终考核降等处理。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