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军队院校招生报考指南
10. 体检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
( 1 )身高:男性身高 162cm 以上,女性身高 160cm 以上。
( 2 )体重: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 kg= 身高 cm-110 )的 30%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其中音乐学专业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35% 。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0%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其中舞蹈学专业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20%
。
( 3 )心率:心率 60-100 次 / 分合格。在 50-59 次或者 101-110 次 /
分范围内,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潜水、空降专业除外)合格。
( 4 )视力:裸眼视力低于 4.5 ,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 4.9 ,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 4.9 或矫正度数超过
600 度,不合格。
( 5 )色觉:色弱、色盲不合格。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 6 )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采用军队院校招收学员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专用软件及结构访谈进行检测,结论为合格。
11. 今年体检有哪些新的变化 ?
根据上级要求,从今年起,军校招生体格检查执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联合颁发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
2016 ﹞ 305 号)(考生可登陆“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和“湖南省军校招生”微信公众号查看)。
新修订的体检标准分 10 章共 68 条,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了 11
条,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如:增加了心脏超声、血清肌酐、血清尿素、空腹血糖和妇科超声 5
项辅助检查项目,细化明确了装甲、测绘、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雷达和特种作战等特殊专业的身高、视力、骨关节、心血管、耳鼻喉和口腔等项目合格标准,增加了低视力者的矫正视力、屈光不正矫正术后眼底检查项目,进一步细化增加了
7 项女性学员不合格标准,将体检标准上限放宽了 5
%,调整放宽了文身、瘢痕等部位的大小规定,传染性麻风病人接触史、晕车、晕船、慢性副鼻窦炎等检查项目予以取消。
12. 军检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 如何了解军检结果 ?
军检中注意事项主要有 7 点:
( 1
)军检集中组织在军队后方医院或军队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凡在非指定医院体检或复查的,结果一律不予认可;凡不在省教育考试院、省军区招生办下发的参检名单之列的,一律不得参加军检,即使参加了军检,其结论也不予认可;凡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进行军人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 2 )军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带印制的工作证,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现场。
( 3 )考生在体检时要如实向各科医生反映“病史”,凡隐瞒自己病史而被军校录取后退学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 4 )考生体格检查前须空腹,抽血和 B 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 5 )面试结论和体格检查的外科、内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等项目检查结论,以及辅助检查中胸部 X 线、心电图、腹部 B
超等项目检查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不清楚以上项目检查结果或对结果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查询 或 提出复议申请
,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复查。对于当场不能做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检查项目,在军检结束后由省军区招生办汇总,交由省教育考试院在“湖南招生考核信息港”网站和“湖南省军校招生”微信公众号公布结论。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 6 )军检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不向考生及家长收取军检费用。
( 7 )军检现场主检医生、面试人员、警戒人员和考生一律不得携带手机、手环和其他通信工具。
军检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办将军检结果在“湖南省军校招生”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省教育考试院将军检面试合格考生名单、不合格考生名单,通知各县市招办和中学。考生可到县市招办和中学查询,或登陆“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和“湖南省军校招生”微信公众号查询。
2017年军队院校招生报考指南
10. 体检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
( 1 )身高:男性身高 162cm 以上,女性身高 160cm 以上。
( 2 )体重: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 kg= 身高 cm-110 )的 30%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其中音乐学专业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35% 。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0%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其中舞蹈学专业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20%
。
( 3 )心率:心率 60-100 次 / 分合格。在 50-59 次或者 101-110 次 /
分范围内,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潜水、空降专业除外)合格。
( 4 )视力:裸眼视力低于 4.5 ,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 4.9 ,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 4.9 或矫正度数超过
600 度,不合格。
( 5 )色觉:色弱、色盲不合格。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 6 )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采用军队院校招收学员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专用软件及结构访谈进行检测,结论为合格。
11. 今年体检有哪些新的变化 ?
根据上级要求,从今年起,军校招生体格检查执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联合颁发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
2016 ﹞ 305 号)(考生可登陆“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和“湖南省军校招生”微信公众号查看)。
新修订的体检标准分 10 章共 68 条,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了 11
条,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如:增加了心脏超声、血清肌酐、血清尿素、空腹血糖和妇科超声 5
项辅助检查项目,细化明确了装甲、测绘、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雷达和特种作战等特殊专业的身高、视力、骨关节、心血管、耳鼻喉和口腔等项目合格标准,增加了低视力者的矫正视力、屈光不正矫正术后眼底检查项目,进一步细化增加了
7 项女性学员不合格标准,将体检标准上限放宽了 5
%,调整放宽了文身、瘢痕等部位的大小规定,传染性麻风病人接触史、晕车、晕船、慢性副鼻窦炎等检查项目予以取消。
12. 军检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 如何了解军检结果 ?
军检中注意事项主要有 7 点:
( 1
)军检集中组织在军队后方医院或军队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凡在非指定医院体检或复查的,结果一律不予认可;凡不在省教育考试院、省军区招生办下发的参检名单之列的,一律不得参加军检,即使参加了军检,其结论也不予认可;凡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进行军人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 2 )军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带印制的工作证,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现场。
( 3 )考生在体检时要如实向各科医生反映“病史”,凡隐瞒自己病史而被军校录取后退学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 4 )考生体格检查前须空腹,抽血和 B 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 5 )面试结论和体格检查的外科、内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等项目检查结论,以及辅助检查中胸部 X 线、心电图、腹部 B
超等项目检查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不清楚以上项目检查结果或对结果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查询 或 提出复议申请
,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复查。对于当场不能做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检查项目,在军检结束后由省军区招生办汇总,交由省教育考试院在“湖南招生考核信息港”网站和“湖南省军校招生”微信公众号公布结论。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 6 )军检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不向考生及家长收取军检费用。
( 7 )军检现场主检医生、面试人员、警戒人员和考生一律不得携带手机、手环和其他通信工具。
军检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办将军检结果在“湖南省军校招生”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省教育考试院将军检面试合格考生名单、不合格考生名单,通知各县市招办和中学。考生可到县市招办和中学查询,或登陆“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和“湖南省军校招生”微信公众号查询。
2017年军队院校招生报考指南
10. 体检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
( 1 )身高:男性身高 162cm 以上,女性身高 160cm 以上。
( 2 )体重: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 kg= 身高 cm-110 )的 30%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其中音乐学专业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35% 。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0%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其中舞蹈学专业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20%
。
( 3 )心率:心率 60-100 次 / 分合格。在 50-59 次或者 101-110 次 /
分范围内,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潜水、空降专业除外)合格。
( 4 )视力:裸眼视力低于 4.5 ,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 4.9 ,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 4.9 或矫正度数超过
600 度,不合格。
( 5 )色觉:色弱、色盲不合格。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 6 )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采用军队院校招收学员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专用软件及结构访谈进行检测,结论为合格。
11. 今年体检有哪些新的变化 ?
根据上级要求,从今年起,军校招生体格检查执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联合颁发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
2016 ﹞ 305 号)(考生可登陆“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和“湖南省军校招生”微信公众号查看)。
新修订的体检标准分 10 章共 68 条,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了 11
条,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如:增加了心脏超声、血清肌酐、血清尿素、空腹血糖和妇科超声 5
项辅助检查项目,细化明确了装甲、测绘、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雷达和特种作战等特殊专业的身高、视力、骨关节、心血管、耳鼻喉和口腔等项目合格标准,增加了低视力者的矫正视力、屈光不正矫正术后眼底检查项目,进一步细化增加了
7 项女性学员不合格标准,将体检标准上限放宽了 5
%,调整放宽了文身、瘢痕等部位的大小规定,传染性麻风病人接触史、晕车、晕船、慢性副鼻窦炎等检查项目予以取消。
12. 军检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 如何了解军检结果 ?
军检中注意事项主要有 7 点:
( 1
)军检集中组织在军队后方医院或军队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凡在非指定医院体检或复查的,结果一律不予认可;凡不在省教育考试院、省军区招生办下发的参检名单之列的,一律不得参加军检,即使参加了军检,其结论也不予认可;凡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进行军人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 2 )军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带印制的工作证,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现场。
( 3 )考生在体检时要如实向各科医生反映“病史”,凡隐瞒自己病史而被军校录取后退学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 4 )考生体格检查前须空腹,抽血和 B 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 5 )面试结论和体格检查的外科、内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等项目检查结论,以及辅助检查中胸部 X 线、心电图、腹部 B
超等项目检查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不清楚以上项目检查结果或对结果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查询 或 提出复议申请
,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复查。对于当场不能做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检查项目,在军检结束后由省军区招生办汇总,交由省教育考试院在“湖南招生考核信息港”网站和“湖南省军校招生”微信公众号公布结论。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 6 )军检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不向考生及家长收取军检费用。
( 7 )军检现场主检医生、面试人员、警戒人员和考生一律不得携带手机、手环和其他通信工具。
军检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办将军检结果在“湖南省军校招生”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省教育考试院将军检面试合格考生名单、不合格考生名单,通知各县市招办和中学。考生可到县市招办和中学查询,或登陆“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和“湖南省军校招生”微信公众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