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于生活
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教学工作后,我发现在准备写作的过程中,学生的一个主要疑问就是觉得自己写的文章不够有特点,不够有意思,不够深奥。由此引发出的一个现象就是学生不敢写自己立刻就想到的,最贴近生活的内容,而总是想着如何创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不容忽视。因为这种两难境地大到开遍布局,小到措辞举例。无处不在。最严重的结果就是学生举步维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先来研究一下学生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思维。很容易理解,大家都觉得众所周知的内容没有意思,没有新鲜感。即便是应试作文,也确实如此。如果阅卷人读完了全部文章,觉得其内容丝毫没有任何独特之处,任何道理例子都是社会评价体系重复过无数次,或者自己已经熟知的。那必然会觉得有些无聊。一旦他的这种心理被唤醒,很难说这种心理状态不会影响到最后的分数。因为人为给分机制多少都会有主观因素。
于是最直接的想法就是,对这些内容避而不谈。转而去寻求一些深奥、常人通常不懂的内容。但这样做有两个问题。其一是这样的内容应用到文章本身就很困难,要求写作的人知识有积淀,内涵有深度。这是短期培训班无法企及的目标。其二是这样的内容,若处理不当,读起来是很让人痛苦的。因为读者有可能真的不懂。
似乎这个问题到此无法圆满的解决。但其实这是一个错误两难。因为除了常识和深奥的知识,还有一类信息是我们可以用的。即,虽然很普通简单,但是阅卷人并不知道的事情或道理。例如你自己的生活经验,你的阅历体验,你的价值观念,你的喜好与厌恶等等。这些源自生活的感想和经历,说出来别人可以立刻明白,而且不会觉得枯燥无聊。因为他没有这么活过。这和写剧本或者写小说是一样的。其内容本身并没有什么晦涩难懂的,有意思的地方是,即便很平常,它也是你没接触过的生活与思维方式。这样的电影也好,小说也好,文章也好,都能够给人非常鲜活的、再活一次的体验。这样的内容给了读者一次机会去以另外一个个体的视角来审视、理解、解释世界。而这本身就像一次探险。只要有未知,自然就会唤起人们的兴趣。如果我们能充分利用这一点,写出用意思又有特点的作文并不是一件难事。
高于生活
继上次的发现之后,即托福写作的内容源自生活就可以很精彩,我们下一步的目标是,如何提取这样的生活片段,如何炮制包装它们,最终将它们应用到作文中。
其实这和所有的艺术创作是一样的过程。灵感的开始一定源自身边的事情,但如何叙述事件,如何表达其中思想,如何将其链接到文章其它部分,是需要特别花功夫研究和联系的。若干标准之中,我们发现最重要的一条:若想最说服别人认同某个观点,必须最有效的传递一种体验,若想传递一种体验,则必须最生动的还原一个场景。生动的准则是:叙述内容可以被人类感官识别。换言之,若想要读者同意你所同意,反对你所反对,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带他去体验你的体验。而介于我们的手段只有文字,就必须要描写具体的东西:物体、颜色、形状、气味、动作、表情、细节等等。看似要求很高,但考虑到托福作文题材大都接近生活,这要求并不过分,只要你擅长观察。
例如,某篇文章开头翻译后大致如下:“你有没有曾经在烈日下等过一个小时的公交车?你有没有在交通堵塞的时候滞留在车上,被困在所有人的汗水与气味之中?你有没有在雨水湿透全身的时候却找不到一辆计程车?如果你有任何这样的经历,你就不会奇怪为什么我最想改变的是我家乡的公共交通设施。”这篇文章的开头最大的特点有二。第一,其内容绝对源自生活,没有什么晦涩之处。但他要是不说到这些点,读者也未必能想到。这一提立刻把读者拽到“境”中。第二,在描写上,该文章还是下了一些文章的。它尽量避免一些抽象的词,比如令人不悦的、不舒服的、热的、难过的,而选择使用汗水、雨水,而且是“所有人”的。种种细节起到了一个绝好的效果,就是“恐吓读者”。即便没有这样经历的读者,在看过这样一番形容之后,恐怕也会对这样的体验心存不爽。而这不爽正是我们需要的感觉!经过悉心的设计,读者的思维状态终于和我们的“同步”了。
思维上的“同步”,或者英文中的“移情”作用,是写出好作文的一大有效手段。至此,我们结束了读者不可预知随机的思维状态。由此以后读者的思维便都在我们掌控运筹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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