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长沙五年级数学下册第二单元知识要点归纳

2018-06-25 来源: 网络整理 作者: 长晓身

  导读:期末考试即将来临,同学们要回归课本,把握重点。基础知识是进一步学习数学的基础和必要条件,是学习中一个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部分;是影响同学们深入学习的主要因素,基础知识掌握的情况直接影响学生深入学习的效果的好坏。学习就像建房子一样,如果基础不牢固,房子是无法建下去的:即使勉强建下去,轻则白费心机,重则房毁人忙。以下是五年级数学下册第二单元知识要点的归纳与总结,供同学们参考复习。

  第二单元 因数和倍数

  1、整除:被除数、除数和商都是自然数,并且没有余数。

  大数能被小数整除时,大数是小数的倍数,小数是大数的因数。

  找因数的方法:

  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

  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

  2、自然数按能不能被2整除来分:奇数 偶数

  奇数:不能被2整除的数

  偶数:能被2整除的数。

  最小的奇数是1,最小的偶数是0.

  个位上是0,2,4,6,8的数都是2的倍数。

  个位上是0或5的数,是5的倍数。

  一个数各位上的数的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就是3的倍数。

  能同时被2、3、5整除的最大的两位数是90,最小的三位数是120。

  3、自然数按因数的个数来分:质数、合数、1.

  质数:有且只有两个因数,1和它本身

  合数:至少有三个因数,1、它本身、别的因数

  1: 只有1个因数。“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最小的质数是2,最小的合数是4。

  20以内的质数:有8个(2、3、5、7、11、13、17、19)

  100以内的质数:2、3、5、7、11、13、17、19、23、29、31、37、41、

  43、47、53、59、61、67、71、73、79、83、89、97

  4、分解质因数

  用短除法分解质因数 (一个合数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

  5、公因数、最大公因数

  几个数公有的因数叫这些数的公因数。其中最大的那个就叫它们的最大公因数。

  用短除法求两个数或三个数的最大公因数 (除到互质为止,把所有的除数连乘起来)

  几个数的公因数只有1,就说这几个数互质。

  两数互质的特殊情况:

  ⑴1和任何自然数互质;⑵相邻两个自然数互质; ⑶两个质数一定互质;

  ⑷2和所有奇数互质; ⑸质数与比它小的合数互质;

  如果两数是倍数关系时,那么较小的数就是它们的最大公因数。

  如果两数互质时,那么1就是它们的最大公因数。

  6、公倍数、最小公倍数

  几个数公有的倍数叫这些数的公倍数。其中最小的那个就叫它们的最小公倍数。

  用短除法求两个数的最小公倍数(除到互质为止,把所有的除数和商连乘起来)

  用短除法求三个数的最小公倍数(除到两两互质为止,把所有的除数和商连乘起来)

  如果两数是倍数关系时,那么较大的数就是它们的最小公倍数。

  如果两数互质时,那么它们的积就是它们的最小公倍数。

  延伸阅读:

  2018长沙五年级数学下册第一单元知识要点归纳

  2018长沙五年级数学下册第三单元知识要点归纳

  2018长沙五年级数学下册第四单元知识要点归纳

  2018长沙五年级数学下册第五单元知识要点归纳

  2018长沙五年级数学下册第六单元知识要点归纳

  2018长沙五年级数学下册第七单元知识要点归纳

  2018长沙五年级数学下册第八单元知识要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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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长沙五年级数学下册第二单元知识要点归纳
2018-06-25 来源: 网络整理 作者: 长晓身

  导读:期末考试即将来临,同学们要回归课本,把握重点。基础知识是进一步学习数学的基础和必要条件,是学习中一个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部分;是影响同学们深入学习的主要因素,基础知识掌握的情况直接影响学生深入学习的效果的好坏。学习就像建房子一样,如果基础不牢固,房子是无法建下去的:即使勉强建下去,轻则白费心机,重则房毁人忙。以下是五年级数学下册第二单元知识要点的归纳与总结,供同学们参考复习。

  第二单元 因数和倍数

  1、整除:被除数、除数和商都是自然数,并且没有余数。

  大数能被小数整除时,大数是小数的倍数,小数是大数的因数。

  找因数的方法:

  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

  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

  2、自然数按能不能被2整除来分:奇数 偶数

  奇数:不能被2整除的数

  偶数:能被2整除的数。

  最小的奇数是1,最小的偶数是0.

  个位上是0,2,4,6,8的数都是2的倍数。

  个位上是0或5的数,是5的倍数。

  一个数各位上的数的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就是3的倍数。

  能同时被2、3、5整除的最大的两位数是90,最小的三位数是120。

  3、自然数按因数的个数来分:质数、合数、1.

  质数:有且只有两个因数,1和它本身

  合数:至少有三个因数,1、它本身、别的因数

  1: 只有1个因数。“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最小的质数是2,最小的合数是4。

  20以内的质数:有8个(2、3、5、7、11、13、17、19)

  100以内的质数:2、3、5、7、11、13、17、19、23、29、31、37、41、

  43、47、53、59、61、67、71、73、79、83、89、97

  4、分解质因数

  用短除法分解质因数 (一个合数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

  5、公因数、最大公因数

  几个数公有的因数叫这些数的公因数。其中最大的那个就叫它们的最大公因数。

  用短除法求两个数或三个数的最大公因数 (除到互质为止,把所有的除数连乘起来)

  几个数的公因数只有1,就说这几个数互质。

  两数互质的特殊情况:

  ⑴1和任何自然数互质;⑵相邻两个自然数互质; ⑶两个质数一定互质;

  ⑷2和所有奇数互质; ⑸质数与比它小的合数互质;

  如果两数是倍数关系时,那么较小的数就是它们的最大公因数。

  如果两数互质时,那么1就是它们的最大公因数。

  6、公倍数、最小公倍数

  几个数公有的倍数叫这些数的公倍数。其中最小的那个就叫它们的最小公倍数。

  用短除法求两个数的最小公倍数(除到互质为止,把所有的除数和商连乘起来)

  用短除法求三个数的最小公倍数(除到两两互质为止,把所有的除数和商连乘起来)

  如果两数是倍数关系时,那么较大的数就是它们的最小公倍数。

  如果两数互质时,那么它们的积就是它们的最小公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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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长沙五年级数学下册第七单元知识要点归纳

  2018长沙五年级数学下册第八单元知识要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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