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导读:为认真做好长沙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年-2020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长沙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1、考试与评价
(一)学业评价
1.书面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的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文科综合(200分)、理科综合(200分)。文科综合的内容为政治、历史,理科综合的内容为物理、化学。
初二年级书面考试科目为生物(100分)和地理(100分)。
(2)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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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认真做好长沙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年-2020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长沙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1、考试与评价
(一)学业评价
1.书面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的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文科综合(200分)、理科综合(200分)。文科综合的内容为政治、历史,理科综合的内容为物理、化学。
初二年级书面考试科目为生物(100分)和地理(100分)。
(2)考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