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长沙芙蓉区初中招生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委、区政府牵头,组织、宣传、监察、法制、教育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招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中小学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与部署,负责招生政策的执行与监管。区教育局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住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村)应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和学校做好招生工作相关信息的采集、审验等工作,确保提供的户籍、房产、社会保险、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各学校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小学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核定后执行。公办初中招生计划系指令性计划,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协调、管理,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确保每一个学生有一个公办学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计划。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联合举行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不得以培训机构成绩作为学生入学依据,不得以招收特长生或特色招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四)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市、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时间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启动招生,扰乱招生秩序。城区初中微机派位后禁止学生在公办学校之间“二次流动”。
(五)严格控制班额容量。小学一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小学二、三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一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二、三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对于符合条件的转学插班学生,在不产生新的大班额的情况下,由学校自行安排入学;对于超过规定班额的班级原则上只出不进,特殊情况均需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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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委、区政府牵头,组织、宣传、监察、法制、教育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招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中小学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与部署,负责招生政策的执行与监管。区教育局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住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村)应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和学校做好招生工作相关信息的采集、审验等工作,确保提供的户籍、房产、社会保险、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各学校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小学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核定后执行。公办初中招生计划系指令性计划,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协调、管理,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确保每一个学生有一个公办学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计划。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联合举行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不得以培训机构成绩作为学生入学依据,不得以招收特长生或特色招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四)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市、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时间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启动招生,扰乱招生秩序。城区初中微机派位后禁止学生在公办学校之间“二次流动”。
(五)严格控制班额容量。小学一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小学二、三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一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二、三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对于符合条件的转学插班学生,在不产生新的大班额的情况下,由学校自行安排入学;对于超过规定班额的班级原则上只出不进,特殊情况均需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