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发布!

2021-07-08 来源: 湖南考试招生 作者: 湖南考试招生

  附件2

  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投档操作规程

  一、志愿投档

  凡设置了投档志愿的各类招生均按志愿投档(民航飞行学员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省内高校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基层农技水利特岗人员招生、需政治考核和面试的公安(刑警、司法)、消防救援院校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招生,按对应志愿和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

  1.投档规则。一是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按相应专业类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二是单个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排序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出档。

  2.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由招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对于采用单个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需面试或签约的为100%);对于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军事院校、定向培养士官专业和艺术类平行组招生为100%),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传报投档比例的高校,我省将按100%的比例投档。

  3.投档人数按投档单位的计划数与学校投档比例确定,每一投档单位的投档人数为计划数与投档比例乘积的整数(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

  4.出档顺序。出档顺序分两种:一是需要面测(含政治考核、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复查等)的本、专科提前批部分院校(专业),在面测合格且有志愿的上线考生中,按排序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出档;二是不需要面测的院校(专业),在所有填报志愿的上线考生中,按排序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出档。对没有专业加试的科类(含物理类、历史类)的排序成绩由高考文化总分+优惠分(各类优惠加分要根据适用范围确定分值)以及同分排位构成;对有专业考试成绩的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等科类,排序成绩由综合成绩以及同分排位构成。其中,体育专业的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艺术类平行组专业中,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 ×70%,最终结果保留 1 位小数。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职高(音乐类)、职高(美术类)、职高(服装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对于普通类专业类别,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免费申请学习规划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ICP备05067667号-32 | 京ICP证060601号| 京网文(2016)5762-750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790号

Copyright 2011-2026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媒体平台资质审核电话:010-60908000-8941

咨询 微博 课程 校区 建议
新东方网>长沙新东方学校>高考>高考动态>正文
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发布!
2021-07-08 来源: 湖南考试招生 作者: 湖南考试招生

  附件2

  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投档操作规程

  一、志愿投档

  凡设置了投档志愿的各类招生均按志愿投档(民航飞行学员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省内高校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基层农技水利特岗人员招生、需政治考核和面试的公安(刑警、司法)、消防救援院校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招生,按对应志愿和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

  1.投档规则。一是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按相应专业类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二是单个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排序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出档。

  2.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由招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对于采用单个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需面试或签约的为100%);对于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军事院校、定向培养士官专业和艺术类平行组招生为100%),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传报投档比例的高校,我省将按100%的比例投档。

  3.投档人数按投档单位的计划数与学校投档比例确定,每一投档单位的投档人数为计划数与投档比例乘积的整数(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

  4.出档顺序。出档顺序分两种:一是需要面测(含政治考核、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复查等)的本、专科提前批部分院校(专业),在面测合格且有志愿的上线考生中,按排序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出档;二是不需要面测的院校(专业),在所有填报志愿的上线考生中,按排序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出档。对没有专业加试的科类(含物理类、历史类)的排序成绩由高考文化总分+优惠分(各类优惠加分要根据适用范围确定分值)以及同分排位构成;对有专业考试成绩的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等科类,排序成绩由综合成绩以及同分排位构成。其中,体育专业的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艺术类平行组专业中,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 ×70%,最终结果保留 1 位小数。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职高(音乐类)、职高(美术类)、职高(服装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对于普通类专业类别,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展开本页剩余
长沙新东方官微
更多一手课程报名优惠
请关注扫描
新东方长沙学校官方微信
Copyright 2011-2026 Neworiental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