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确保学生身心安全、健康成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展2018年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在此,长沙新东方整理分享了2018年长沙市第一中学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此方案根据《长沙市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全体师生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场所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二、组织保障
落实工作机构,做到责任到位。成立学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冯建强任组长,学校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现教中心、保卫科、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学校各年级家委会负责人、校学生会干部、法治副校长、清水塘街道和清水塘社区相关负责人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学校保卫科。会同辖区公安、综治、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强化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内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日常管理
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1. 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培养全体师生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引导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安全教育”讲座活动,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推进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在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活动、编发手册、签名仪式、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正确面对欺凌行为。
2. 建立健全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台账,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台账等。
3. 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对不良倾向学生、宿舍、校园僻静处、晚自习、非上学时间等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杜绝管制刀具被带入学校。
4. 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5. 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立即控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做到防微杜渐。
6. 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做到校园重点场所、公共区域24小时无空缺。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尽快实现与全市校园安全监管指挥平台和公安部门安全监管平台联网。
7. 明确学校保卫科长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联系人,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实施方案等)。
8. 认真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在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的同时,重点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延伸阅读:
2018年长沙市第一中学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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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确保学生身心安全、健康成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展2018年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在此,长沙新东方整理分享了2018年长沙市第一中学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此方案根据《长沙市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全体师生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场所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二、组织保障
落实工作机构,做到责任到位。成立学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冯建强任组长,学校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现教中心、保卫科、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学校各年级家委会负责人、校学生会干部、法治副校长、清水塘街道和清水塘社区相关负责人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学校保卫科。会同辖区公安、综治、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强化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内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日常管理
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1. 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培养全体师生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引导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安全教育”讲座活动,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推进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在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活动、编发手册、签名仪式、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正确面对欺凌行为。
2. 建立健全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台账,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台账等。
3. 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对不良倾向学生、宿舍、校园僻静处、晚自习、非上学时间等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杜绝管制刀具被带入学校。
4. 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5. 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立即控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做到防微杜渐。
6. 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做到校园重点场所、公共区域24小时无空缺。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尽快实现与全市校园安全监管指挥平台和公安部门安全监管平台联网。
7. 明确学校保卫科长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联系人,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实施方案等)。
8. 认真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在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的同时,重点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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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全体师生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场所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二、组织保障
落实工作机构,做到责任到位。成立学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冯建强任组长,学校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现教中心、保卫科、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学校各年级家委会负责人、校学生会干部、法治副校长、清水塘街道和清水塘社区相关负责人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学校保卫科。会同辖区公安、综治、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强化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内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日常管理
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1. 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培养全体师生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引导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安全教育”讲座活动,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推进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在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活动、编发手册、签名仪式、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正确面对欺凌行为。
2. 建立健全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台账,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台账等。
3. 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对不良倾向学生、宿舍、校园僻静处、晚自习、非上学时间等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杜绝管制刀具被带入学校。
4. 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5. 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立即控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做到防微杜渐。
6. 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做到校园重点场所、公共区域24小时无空缺。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尽快实现与全市校园安全监管指挥平台和公安部门安全监管平台联网。
7. 明确学校保卫科长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联系人,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实施方案等)。
8. 认真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在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的同时,重点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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