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选文还是选理?湖南2021届新高考选科数据出炉!(附选科建议)

  导读:2021湖南高考报名考生共57.49万人,除保送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师范生等考生外,实际考生近40.02万人,其中普通高考考生37.22万人(历史类考生16.58万人,占44.55%;物理类考生20.64万,占55.45%)。

  一、单科选考分析

  以下为新高考改革第三批实行3+1+2方案的省市2021届学生(刚刚结束高考的本届高三学生)的各科选考数据,从整体来看各省选科占比相对比较均衡,最受欢迎的科目是生物。

 高中选文还是选理?湖南2021届新高考选科数据出炉!(附选科建议)

  ↑表格来源:自主选拔在线,非官方数据仅供参考

  1、两个首选科目差距不大,偏文科人数较往年有所上涨

  首先从首选的物理、历史两个科目来看,总体来说选考两科的比例很接近。而首选历史或物理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考生的偏文理程度,我们通过对比2019年其中六个省份的文科生占比情况(见下表)发现,大部分省份的偏文科比例都有所上涨。

高中选文还是选理?湖南2021届新高考选科数据出炉!(附选科建议)

  说明:表中2019文科占比数据是基于2019年各省发布的一分一段表文理人数计算而来,艺术类考生暂未计入。

  2、生物成热门,政治受冷落

  为方便大家直观的看出各科目选考比例,我们将这届七省选考数据转换成柱状图:

高中选文还是选理?湖南2021届新高考选科数据出炉!(附选科建议)

  从上述图表中可以看出,生物的选考比例高居首位,紧接着就是物理和地理两门科目选考人数最多,其次就是历史、化学。而政治科目选考人数最少,这可能与政治这门学科背诵内容多、不容易拿高分的特性有关。

高中选文还是选理?湖南2021届新高考选科数据出炉!(附选科建议)

  导读:2021湖南高考报名考生共57.49万人,除保送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师范生等考生外,实际考生近40.02万人,其中普通高考考生37.22万人(历史类考生16.58万人,占44.55%;物理类考生20.64万,占55.45%)。

  一、单科选考分析

  以下为新高考改革第三批实行3+1+2方案的省市2021届学生(刚刚结束高考的本届高三学生)的各科选考数据,从整体来看各省选科占比相对比较均衡,最受欢迎的科目是生物。

 高中选文还是选理?湖南2021届新高考选科数据出炉!(附选科建议)

  ↑表格来源:自主选拔在线,非官方数据仅供参考

  1、两个首选科目差距不大,偏文科人数较往年有所上涨

  首先从首选的物理、历史两个科目来看,总体来说选考两科的比例很接近。而首选历史或物理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考生的偏文理程度,我们通过对比2019年其中六个省份的文科生占比情况(见下表)发现,大部分省份的偏文科比例都有所上涨。

高中选文还是选理?湖南2021届新高考选科数据出炉!(附选科建议)

  说明:表中2019文科占比数据是基于2019年各省发布的一分一段表文理人数计算而来,艺术类考生暂未计入。

  2、生物成热门,政治受冷落

  为方便大家直观的看出各科目选考比例,我们将这届七省选考数据转换成柱状图:

高中选文还是选理?湖南2021届新高考选科数据出炉!(附选科建议)

  从上述图表中可以看出,生物的选考比例高居首位,紧接着就是物理和地理两门科目选考人数最多,其次就是历史、化学。而政治科目选考人数最少,这可能与政治这门学科背诵内容多、不容易拿高分的特性有关。

2018年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2018-10-10 来源: 网络整理 作者: 长晓球

扫码关注“长沙升学那些事”公众号

带你了解更多升学信息

    导读: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唯一、亚洲最大、世界知名的电影专业院校,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主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教育部重点支持建设的公办艺术院校。以下是2018年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章程整理,供各位考生和家长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北京电影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电影学院。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北京电影学院面向全国招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含华侨、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第四条 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艺术类、普通类,学制四年。高职层次的招生全部为艺术类,学制两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北京电影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设立“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高职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电影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北京电影学院设立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察。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北京电影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审核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文理兼招;普通类本科专业、艺术类高职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第十条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和高考文化课考试。其中,专业考试分为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由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

  ※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严格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关于艺术类省统考科目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确认是否涵盖考生所要报考我校的专业,如在涉及范围内,请考生务必参加且成绩合格。同时按照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相关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省级统考不要求或不涉及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第十一条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的港澳台侨学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的港澳台侨考生,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相关规定,参加“联招考试”;台湾省考生也可选择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台湾学测”)。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进行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由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提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第十三条 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表演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漫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第二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录音艺术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电影学专业。

  第三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摄影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例如:在我校去年(2017年)的招生工作中,上海市考生使用“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不分文、理)进行分数比值计算;浙江省考生使用“普通类一段线”(不分文、理)进行分数比值计算。山东省考生使用“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分文、理)进行分数比值计算;海南省考生使用“自主招生线”(分文、理)进行分数比值计算。

  ※ 对于个别省份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不一致时:高考文化课成绩比值计算办法依据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对于考生所在省未做出相关规定的,分数比值计算办法为:【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艺术类高考文化满分×普通类高考文化满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成绩并列:

  ①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②按照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分数比值排序并列的情况,则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分省计划,以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还有其它补充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报考人物形象设计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分省计划,以美术类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做统一规定,则按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类本科、高职专业具体的招生计划、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报考手续、考试科目、录取原则等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18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 北京电影学院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款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款 学校在调档、分专业录取时,政策性加分均计入考生总分。

  第三款 根据文史、理工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及录取。如果遇到考生总分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 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浙江生源:

  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

  ※ 根据江苏省有关规定,江苏生源:

  第一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第二 进档考生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附加分+政策性奖励分+政策性照顾分”的成绩排序。如果遇到该分数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含附加分)、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含附加分)、外语、语文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北京电影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动画、漫画、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学年10000元;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专业每学年80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每学年600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每学年4600元。高职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每学年19000元。

  第十九条 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为专科层次学历。

  第二十一条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 82048291;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82044801。学校网址:http://www.bfa.edu.cn。

  第二十二条 北京电影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专业考试的考前辅导班。凡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的考前辅导班,我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延伸阅读:

  2018年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简章汇总

  2019艺考报考指南

  2019高考一轮复习指导专题

  2019高考备考心理辅导专题

  2019自主招生报考指南

  • 相关推荐
  • 免费申请学习规划

    附近校区展示
    浏城桥教学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99号东成大厦
    0731-84885588
    东塘北教学区
    长沙市韶山北路438号杂技团4楼
    0731-84887360
    沁园春教学区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金荣科技园M1组团B座五楼
    0731-84887325
    湘江世纪城教学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福城路98号顺天黄金海岸酒店3楼
    0731-84887333
    雨花家园教学区
    长沙市万家丽仁和雨花家园38栋101房2楼
    0731-84887313
    长沙新东方官微 升学那些事

    更多一手课程报名优惠
    请扫描关注
    新东方长沙学校官方微信

    升初名校真题
    中考历年真题
    一键扫描获取!!!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ICP备05067667号-32 | 京ICP证060601号| 京网文(2016)5762-750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790号

    Copyright © 2011-2020 Neworiental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媒体平台资质审核电话:010-60908000-8941

    咨询 微博 课程 校区 建议
    新东方网>长沙新东方学校>高考>高考报考>招生简章>艺术生>正文
    2018年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2018-10-10 来源: 网络整理 作者: 长晓球

    找资料、找老师、找方法?

    即刻定制你的学习方法!

    我要定制

    扫码关注“长沙升学那些事”公众号

    带你了解更多升学信息

        导读: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唯一、亚洲最大、世界知名的电影专业院校,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主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教育部重点支持建设的公办艺术院校。以下是2018年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章程整理,供各位考生和家长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北京电影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电影学院。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北京电影学院面向全国招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含华侨、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第四条 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艺术类、普通类,学制四年。高职层次的招生全部为艺术类,学制两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北京电影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设立“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高职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电影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北京电影学院设立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察。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北京电影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审核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文理兼招;普通类本科专业、艺术类高职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第十条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和高考文化课考试。其中,专业考试分为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由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

      ※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严格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关于艺术类省统考科目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确认是否涵盖考生所要报考我校的专业,如在涉及范围内,请考生务必参加且成绩合格。同时按照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相关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省级统考不要求或不涉及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第十一条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的港澳台侨学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的港澳台侨考生,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相关规定,参加“联招考试”;台湾省考生也可选择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台湾学测”)。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进行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由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提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第十三条 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表演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漫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第二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校定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录音艺术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电影学专业。

      第三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摄影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例如:在我校去年(2017年)的招生工作中,上海市考生使用“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不分文、理)进行分数比值计算;浙江省考生使用“普通类一段线”(不分文、理)进行分数比值计算。山东省考生使用“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分文、理)进行分数比值计算;海南省考生使用“自主招生线”(分文、理)进行分数比值计算。

      ※ 对于个别省份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不一致时:高考文化课成绩比值计算办法依据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对于考生所在省未做出相关规定的,分数比值计算办法为:【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艺术类高考文化满分×普通类高考文化满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成绩并列:

      ①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②按照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分数比值排序并列的情况,则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分省计划,以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还有其它补充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报考人物形象设计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分省计划,以美术类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做统一规定,则按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类本科、高职专业具体的招生计划、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报考手续、考试科目、录取原则等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18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 北京电影学院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款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款 学校在调档、分专业录取时,政策性加分均计入考生总分。

      第三款 根据文史、理工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及录取。如果遇到考生总分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 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浙江生源:

      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

      ※ 根据江苏省有关规定,江苏生源:

      第一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第二 进档考生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附加分+政策性奖励分+政策性照顾分”的成绩排序。如果遇到该分数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含附加分)、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含附加分)、外语、语文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北京电影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动画、漫画、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学年10000元;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专业每学年80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每学年600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每学年4600元。高职学费标准为:戏剧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每学年19000元。

      第十九条 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为专科层次学历。

      第二十一条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 82048291;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82044801。学校网址:http://www.bfa.edu.cn。

      第二十二条 北京电影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专业考试的考前辅导班。凡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的考前辅导班,我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延伸阅读:

      2018年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简章汇总

      2019艺考报考指南

      2019高考一轮复习指导专题

      2019高考备考心理辅导专题

      2019自主招生报考指南

    展开本页剩余
    免费定制专属学习方案
    姓名
    电话
    年级
    我要定制

    高中工具箱

    学习资讯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班级名称 课程介绍 课程咨询
    高一语文 理解高一语文知识重难点,制定高中学习计划
    高二语文 夯实高一基础,理解实记高二知识点
    高考语文 高度总结高考语文重难点,梳理知识脉络
    班级名称 课程介绍 课程咨询
    高一数学 讲解高一知识重难点,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高二数学 高二典型试题知识详解,传授高二学习方法
    高考数学 提炼难题知识点,脉络知识梳理冲刺高考
    班级名称 课程介绍 课程咨询
    高一英语 高一英语知识详解,传授高中英语学习方法
    高二英语 提炼归纳英语重难点,规划高二学习计划
    高考英语 深入渗透高中英语知识,梳理知识体系
    班级名称 课程介绍 课程咨询
    高一物理 重难点详解,培养高中物理学习素养
    高二物理 突破高二知识难点,独到中学生服务体系
    高考物理 主讲高考知识点及难题,梳理知识体系
    班级名称 课程介绍 课程咨询
    高一化学 高一化学重难点详解,规划高中学习计划
    高二化学 典型例题及知识点解读,梳理学习脉络
    高考化学 巩固复习高中化学知识点,冲刺高考
    附近校区展示
    浏城桥教学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99号东成大厦
    0731-84885588
    东塘北教学区
    长沙市韶山北路438号杂技团4楼
    0731-84887360
    沁园春教学区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金荣科技园M1组团B座五楼
    0731-84887325
    湘江世纪城教学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福城路98号顺天黄金海岸酒店3楼
    0731-84887333
    雨花家园教学区
    长沙市万家丽仁和雨花家园38栋101房2楼
    0731-84887313
    长沙新东方官微
    更多一手课程报名优惠
    请关注扫描
    新东方长沙学校官方微信
    Copyright 2011-2021 Neworiental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