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沙宁乡县中考招生录取政策
3.普通高中非择优生为第三批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1)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按录取原则和依据分别在三个区域划等录取,其中城区50%,农村一区、农村二区各25%。
(2)公办普通高中非择优生招生:在各普通高中划定的招生区域和公共招生区域按录取原则和依据划等录取。
4.县职业中专职高生为四批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县职业中专首先注册录取提前签定就读意向考生,其次根据考生志愿和毕业升学考试成绩等级,按录取原则和依据,全县统一划等录取。
5.其他中职学校职高生为五批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其他中职学校按单列志愿集中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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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普通高中非择优生为第三批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1)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按录取原则和依据分别在三个区域划等录取,其中城区50%,农村一区、农村二区各25%。
(2)公办普通高中非择优生招生:在各普通高中划定的招生区域和公共招生区域按录取原则和依据划等录取。
4.县职业中专职高生为四批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县职业中专首先注册录取提前签定就读意向考生,其次根据考生志愿和毕业升学考试成绩等级,按录取原则和依据,全县统一划等录取。
5.其他中职学校职高生为五批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其他中职学校按单列志愿集中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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