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长沙初一下册政治第三单元知识点(三)

2018-05-16 来源: 网络整理 作者: 长晓全

  ⑵你对玉宇的爸爸有什么建议?

  应遵守国家关于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的规定,自觉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抚养义务,不得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生活上关心照顾以及在思想上进行教育培养。

  5、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有的同学据此认为,初中生违法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你赞同这种观点吗?为什么?

  不赞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其目的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给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初中生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杀人、故意伤害、抢劫、Q###J、爆炸、投毒等都要负刑事责任。

  6、江平在回家的路上遇到歹徒抢劫。这个勇敢的少年与两个歹徒展开殊死搏斗,在搏斗中被歹徒刺中数刀身亡。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⑴请运用学过的知识就此事谈谈你的看法。

  当受到坏人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勇敢地向侵害者说“不”! 江平敢于同歹徒搏斗的行为是令人佩服的,但他这样的做法也是非常危险的,不是最好的选择,不应与歹徒硬拼。

  ⑵对于这样的结果,你是如何思考的?

  面对不法侵害,我们应该在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并要学会智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7、阅读下面这封信,然后回答问题。

  尊敬的王老师:

  我是一名初三的女生,我最得意的是自己有个小书桌,书桌里有个小抽屉,一把小锁将我的小秘密锁在里面。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突然发现抽屉上的锁被砸开了,打开抽屉一看,里面的信件、日记好像被翻过。我赶紧问妈妈,妈妈笑着轻松地说:“不要慌,是我砸的,看你整天神神秘秘的,我有点不放心,想看看你到底有什么秘密。”我听完后,又气又恼,不知该怎么办。

  学生:小丽

  ⑴你认为小丽妈妈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不合法。侵犯了小丽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也侵犯了小丽的隐私权。

  ⑵小丽的妈妈应该通过哪些正确途径了解小丽?请你提出一两点建议。

  可以通过谈心、交流;观察小丽的日常行为,留意她的日常交往;找老师或同学了解。

  ⑶作为小丽本人应该怎样做?

  ①心平气和地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和妈妈讲道理,以适当的方式指出她的错误,请她尊重自己的隐私权;

  ②学会与妈妈沟通,争取相互理解、相互信任;

  ③正确对待、接受妈妈的教育,理解妈妈的用心,谅解她的过错。

免费申请学习规划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ICP备05067667号-32 | 京ICP证060601号| 京网文(2016)5762-750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790号

Copyright 2011-2026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媒体平台资质审核电话:010-60908000-8941

咨询 微博 课程 校区 建议
新东方网>长沙新东方学校>中考>初一>知识点>政治知识点>正文
2018长沙初一下册政治第三单元知识点(三)
2018-05-16 来源: 网络整理 作者: 长晓全

  ⑵你对玉宇的爸爸有什么建议?

  应遵守国家关于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的规定,自觉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抚养义务,不得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生活上关心照顾以及在思想上进行教育培养。

  5、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有的同学据此认为,初中生违法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你赞同这种观点吗?为什么?

  不赞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其目的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给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初中生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杀人、故意伤害、抢劫、Q###J、爆炸、投毒等都要负刑事责任。

  6、江平在回家的路上遇到歹徒抢劫。这个勇敢的少年与两个歹徒展开殊死搏斗,在搏斗中被歹徒刺中数刀身亡。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⑴请运用学过的知识就此事谈谈你的看法。

  当受到坏人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勇敢地向侵害者说“不”! 江平敢于同歹徒搏斗的行为是令人佩服的,但他这样的做法也是非常危险的,不是最好的选择,不应与歹徒硬拼。

  ⑵对于这样的结果,你是如何思考的?

  面对不法侵害,我们应该在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并要学会智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7、阅读下面这封信,然后回答问题。

  尊敬的王老师:

  我是一名初三的女生,我最得意的是自己有个小书桌,书桌里有个小抽屉,一把小锁将我的小秘密锁在里面。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突然发现抽屉上的锁被砸开了,打开抽屉一看,里面的信件、日记好像被翻过。我赶紧问妈妈,妈妈笑着轻松地说:“不要慌,是我砸的,看你整天神神秘秘的,我有点不放心,想看看你到底有什么秘密。”我听完后,又气又恼,不知该怎么办。

  学生:小丽

  ⑴你认为小丽妈妈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不合法。侵犯了小丽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也侵犯了小丽的隐私权。

  ⑵小丽的妈妈应该通过哪些正确途径了解小丽?请你提出一两点建议。

  可以通过谈心、交流;观察小丽的日常行为,留意她的日常交往;找老师或同学了解。

  ⑶作为小丽本人应该怎样做?

  ①心平气和地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和妈妈讲道理,以适当的方式指出她的错误,请她尊重自己的隐私权;

  ②学会与妈妈沟通,争取相互理解、相互信任;

  ③正确对待、接受妈妈的教育,理解妈妈的用心,谅解她的过错。

展开本页剩余
长沙新东方官微
更多一手课程报名优惠
请关注扫描
新东方长沙学校官方微信
Copyright 2011-2026 Neworiental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