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单独招生简章
考试时间
3月23日-24日
(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项目时间
心理测试+面试3月23日 8:00—17:00
文化考试3月24日 8:00—17:00
考试地点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07录取原则
1.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2.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认定高中学业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补考成绩不算)作为文化考试成绩。没有学考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考试,并按往届毕业生类别进行录取。
3.社会人员考生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和心理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单独命题,依据测试成绩按专业计划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4.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湖南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学生,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学生,可优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2021年3月10日-16日交至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105办公室,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文化考试并优先录取,优先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奖助学、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5.心理测试结果必须处于正常范围且面试成绩必须高于60分的考生方可录取。
6.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优先原则,按专业计划(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保持一致,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可适当提高中职生的录取率)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当第一专业计划已录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如第二专业计划也录满,考生同意调剂专业录取,则根据空余计划进行调配录取。当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未完成的计划按第二院校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录取原则同上。总成绩相同时,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中职毕业生(含应、往届)按技能测试、面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7.第一批录取已满的专业,不再补录。考生报到结束后,未报到和未录满的专业空余计划,将在学校官网公布缺额专业和缺额人数,填报我校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到学校参加补录报名,重新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再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如仍有缺额计划不再进行单招补录取。
8.录取名单通过我校官网
(http://www.hngczy.cn/)向社会公示,被录取考生于规定时间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9.录取流程:录取工作办公室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学生来校办理报到手续--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与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当年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与录取。
10.我校录取工作办公室于4月5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所有参加单招测试考生的各类成绩信息与拟录取考生信息,根据上级审批结果时间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08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及时受理并查处单招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的投诉和举报。举报电话:0731-84095297;举报邮箱:gczyjw@163.com。
09注意事项
1.请考生及时关注了解学校官网公布的单独招生考试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其他要求。
2.所有来校参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纸质准考证、个人健康码,须全程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测试合格后方可进校参加考试。
10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水渡河路100号
邮政编码:410151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731-84095317、84095378、84095386
传真号码:0731-84094828
学院网址:www.hngczy.cn
电子邮箱:hngczy_zsc@163.com
招生咨询QQ群:42416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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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3月23日-24日
(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项目时间
心理测试+面试3月23日 8:00—17:00
文化考试3月24日 8:00—17:00
考试地点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07录取原则
1.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2.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认定高中学业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补考成绩不算)作为文化考试成绩。没有学考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考试,并按往届毕业生类别进行录取。
3.社会人员考生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和心理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单独命题,依据测试成绩按专业计划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4.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湖南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学生,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学生,可优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2021年3月10日-16日交至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105办公室,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文化考试并优先录取,优先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奖助学、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5.心理测试结果必须处于正常范围且面试成绩必须高于60分的考生方可录取。
6.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优先原则,按专业计划(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保持一致,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可适当提高中职生的录取率)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当第一专业计划已录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如第二专业计划也录满,考生同意调剂专业录取,则根据空余计划进行调配录取。当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未完成的计划按第二院校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录取原则同上。总成绩相同时,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中职毕业生(含应、往届)按技能测试、面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7.第一批录取已满的专业,不再补录。考生报到结束后,未报到和未录满的专业空余计划,将在学校官网公布缺额专业和缺额人数,填报我校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到学校参加补录报名,重新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再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如仍有缺额计划不再进行单招补录取。
8.录取名单通过我校官网
(http://www.hngczy.cn/)向社会公示,被录取考生于规定时间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9.录取流程:录取工作办公室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学生来校办理报到手续--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与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当年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与录取。
10.我校录取工作办公室于4月5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所有参加单招测试考生的各类成绩信息与拟录取考生信息,根据上级审批结果时间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08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及时受理并查处单招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的投诉和举报。举报电话:0731-84095297;举报邮箱:gczyjw@163.com。
09注意事项
1.请考生及时关注了解学校官网公布的单独招生考试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其他要求。
2.所有来校参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纸质准考证、个人健康码,须全程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测试合格后方可进校参加考试。
10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水渡河路100号
邮政编码:410151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731-84095317、84095378、84095386
传真号码:0731-84094828
学院网址:www.hngczy.cn
电子邮箱:hngczy_zsc@163.com
招生咨询QQ群:42416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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