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复旦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五)获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的江苏考生高考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考生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相应阶段的报考、录取资格或考试成绩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三)报名审核通过名单、入围面试名单、优惠政策名单等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开。
(四)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自主招生各项目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021-6564 2601,邮箱:jiancha@fudan.edu.cn。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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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获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的江苏考生高考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考生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相应阶段的报考、录取资格或考试成绩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三)报名审核通过名单、入围面试名单、优惠政策名单等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开。
(四)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自主招生各项目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021-6564 2601,邮箱:jiancha@fudan.edu.cn。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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