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六、监督机制
1.考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参加考试,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其他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专业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招收自主招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我校的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3.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辅导班等任何形式的培训。
4.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与申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2)违规违纪举报投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举报平台:湖南大学纪委微信公众号
八、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延伸阅读: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ICP备05067667号-32 | 京ICP证060601号|
京网文(2016)5762-750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790号
Copyright 2011-2026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媒体平台资质审核电话:010-60908000-8941
六、监督机制
1.考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参加考试,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其他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专业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招收自主招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我校的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3.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辅导班等任何形式的培训。
4.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与申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2)违规违纪举报投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举报平台:湖南大学纪委微信公众号
八、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