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测试期间交通食宿自理,请提前做好安排。
2、参加测试的具体要求请见测试通知书。
3、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进入北京大学后自动成为学校学生艺术总团团员,按规定和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艺术总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若违反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4、北京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考北京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测试并合格,具体以生源所在地政策为准。
七、咨询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5074,010-62751407(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邮箱:bdzsb@pku.edu.cn
传 真:010-62554332
监督电话:010-6275562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监督邮箱:jwbgs@pku.edu.cn
八、附则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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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1、本次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测试期间交通食宿自理,请提前做好安排。
2、参加测试的具体要求请见测试通知书。
3、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进入北京大学后自动成为学校学生艺术总团团员,按规定和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艺术总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若违反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4、北京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考北京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测试并合格,具体以生源所在地政策为准。
七、咨询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5074,010-62751407(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邮箱:bdzsb@pku.edu.cn
传 真:010-62554332
监督电话:010-6275562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监督邮箱:jwbgs@pku.edu.cn
八、附则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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