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一)
五、录取规则
所有艺术类专业高考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进行录取。
(一)普通艺术类专业
1、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测试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或统考)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2、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
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书法学专业测试河北省考生采用河北大学校考成绩、非河北省考生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或统考)成绩。
(1)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校考成绩(或联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校考成绩(或联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文化裸分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书法学专业要求校考成绩(或联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文化裸分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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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规则
所有艺术类专业高考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进行录取。
(一)普通艺术类专业
1、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测试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或统考)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2、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
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书法学专业测试河北省考生采用河北大学校考成绩、非河北省考生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或统考)成绩。
(1)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校考成绩(或联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校考成绩(或联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文化裸分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书法学专业要求校考成绩(或联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文化裸分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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