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第五章 毕业学历
第二十四条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学校对具有正式学籍,德智体美等方面考核合格,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且准予毕业的学生,颁发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证书颁发学校名称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当年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构建了“奖、助、贷、补、减”五位一体的帮困助学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或各省(市、区)招生政策变化,学校将依据变化情况对本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另行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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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毕业学历
第二十四条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学校对具有正式学籍,德智体美等方面考核合格,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且准予毕业的学生,颁发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证书颁发学校名称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当年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构建了“奖、助、贷、补、减”五位一体的帮困助学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或各省(市、区)招生政策变化,学校将依据变化情况对本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另行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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