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课成必修课,计2个学分!湖南出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办法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落实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高校 “三全育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思政测评、文明校园和平安校园创建等工作的重要内容。高校应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人才培养体系、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校内各部门统筹协调推进机制。高校要落实全体教职员工心理健康教育职责。教师在教学过程要关注学生思维、情感、态度等心理因素的发展,要充分挖掘课程教材蕴含的心理要素,不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二)机构设置落实
高校要不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机构专业化建设,有条件的高校应建立相对独立的专业机构。要对专业机构定级定岗,机构要具备教育教学、咨询服务、心理危机干预、科学研究和指导二级院(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职责职能;按照师生比1:4000且每校至少配备2名的比例,配齐配强在编在岗专职教师;新聘专职教师应具备与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学科背景;要设立心理健康课程教研室,组建心理健康课程教师队伍。
(三)队伍建设落实
高校要建设一支以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为骨干、辅导员和兼职心理咨询师等为补充,班级(宿舍)心理委员和朋辈志愿者为桥梁纽带的工作队伍。确保专职教师每年参加专业(含伦理)培训和学术会议不低于40学时,参加心理咨询案例督导不低于12学时;定期对辅导员、导师、班主任、宿管员以及其他从事思政工作的教职员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工作培训;定期对心理委员、朋辈志愿者等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助人技能培训。专职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个体与团体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全面纳入教学考核评价、职称评聘的成果认定或学术性评价内容;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开展个体与团体心理咨询应计算工作量;专职教师要纳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并参照一线专职辅导员给予岗位津贴;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应纳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系列,评聘要充分考虑工作特点,确保“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支持专职教师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申报各级各类表彰奖励。
(四)制度机制落实
充分发挥省心指委作用,建立健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价督导指标体系,组织编写高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指导手册,完善会诊和督查制度。高校要制定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定期开展自评自查,内容包括学校重视和支持程度、机构设置情况、专项经费保障、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辅导与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等情况和工作实效;加强对二级院(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查,结果纳入院(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针对因心理问题发生极端事件的院(系),及时开展工作会诊。
(五)条件保障落实
高校按照生均不低于15元的标准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专项单列,专款专用。按照不低于100平米/6000名师生的标准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心理咨询室;二级院(系)成长辅导室应具备开展个体辅导和团体辅导的功能。要建设校内外心理素质拓展基地,培育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案例。支持高校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公益性心理健康服务。有心理学、教育学、精神医学等相关学科的高校应加强学科建设,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为我省心理健康教育发展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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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落实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高校 “三全育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思政测评、文明校园和平安校园创建等工作的重要内容。高校应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人才培养体系、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校内各部门统筹协调推进机制。高校要落实全体教职员工心理健康教育职责。教师在教学过程要关注学生思维、情感、态度等心理因素的发展,要充分挖掘课程教材蕴含的心理要素,不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二)机构设置落实
高校要不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机构专业化建设,有条件的高校应建立相对独立的专业机构。要对专业机构定级定岗,机构要具备教育教学、咨询服务、心理危机干预、科学研究和指导二级院(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职责职能;按照师生比1:4000且每校至少配备2名的比例,配齐配强在编在岗专职教师;新聘专职教师应具备与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学科背景;要设立心理健康课程教研室,组建心理健康课程教师队伍。
(三)队伍建设落实
高校要建设一支以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为骨干、辅导员和兼职心理咨询师等为补充,班级(宿舍)心理委员和朋辈志愿者为桥梁纽带的工作队伍。确保专职教师每年参加专业(含伦理)培训和学术会议不低于40学时,参加心理咨询案例督导不低于12学时;定期对辅导员、导师、班主任、宿管员以及其他从事思政工作的教职员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工作培训;定期对心理委员、朋辈志愿者等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助人技能培训。专职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个体与团体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全面纳入教学考核评价、职称评聘的成果认定或学术性评价内容;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开展个体与团体心理咨询应计算工作量;专职教师要纳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并参照一线专职辅导员给予岗位津贴;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应纳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系列,评聘要充分考虑工作特点,确保“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支持专职教师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申报各级各类表彰奖励。
(四)制度机制落实
充分发挥省心指委作用,建立健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价督导指标体系,组织编写高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指导手册,完善会诊和督查制度。高校要制定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定期开展自评自查,内容包括学校重视和支持程度、机构设置情况、专项经费保障、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辅导与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等情况和工作实效;加强对二级院(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查,结果纳入院(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针对因心理问题发生极端事件的院(系),及时开展工作会诊。
(五)条件保障落实
高校按照生均不低于15元的标准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专项单列,专款专用。按照不低于100平米/6000名师生的标准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心理咨询室;二级院(系)成长辅导室应具备开展个体辅导和团体辅导的功能。要建设校内外心理素质拓展基地,培育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案例。支持高校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公益性心理健康服务。有心理学、教育学、精神医学等相关学科的高校应加强学科建设,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为我省心理健康教育发展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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