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有效整治违规补课现象,根据《长沙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特制定本方案。在此,长沙新东方整理了长沙市雨花区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以供参考。
一、整治范围
1.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违规办班补课;
2.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由其他教师、家长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违规补课;
3.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违规补课。
二、整治时间
违规补课集中专项整治时间为2019年3月—2019年5月。
2019年5月后,整治措施长期坚持。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3月)。
1.认真组织学习。各中小学校要在3月15日迅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3月18日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级整治方案,使广大教师进一步了解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从事违规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认识从事违规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杜绝违规补课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2.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各中小学校要在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相结合的形式,周密排查违规补课情况。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参与违规补课的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其立即自行停止违规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违规补课的学校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3.各中小学校必须在学校网站、微信平台、学校门口和校内醒目位置公布举报信箱、区教育局及学校举报电话。(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9年3月至5月底)。
1.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统筹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区教育局成立由监察室、督导室、民办教育科、基础教育科、政工人事科等科室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全区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各督查检查组,对所属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学校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情况。要组织机关人员、责任督学、社会有关人士等组成的督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深入了解违规补课情况。各督查组3月至5月每月完成一轮督查,要求每周一至周五的不同时间段(小学为15:30以后,中学为18:30以后)和周六、周日督查3所以上的学校及周边培训、托管机构。每周五上午12:00前将督查情况纸质稿组长签字后交人事科227办公室,联系人:祝肖钰,联系电话:85880353。(责任单位:各督查组)
3.各学校要加大对教师职业道德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校园周边网格化管理制度。学校领导、中层干部、相关教职工要经常性(定期、不定期)到校园周边小区、培训机构等场所明查暗访,及时认真调查违规情况、核实群众举报的问题,并做好台账。每周五上午12:00前将督查情况纸质稿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后拍照发人事科指定邮箱465921457@qq.com,联系人:祝肖钰,联系电话:85880353(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四、处理措施
在全区专项整治启动后,在职中小学教师仍然从事违规补课的,一经查实,按管理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师〔2018〕18号)和《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长教发[2014]18号)有关精神,按以下新的规定严肃处理:
1.专项整治启动之后(2019年3月15日),仍有教师违规补课被查处的中小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罚,对多次发生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
2.在专项整治启动之后,仍然从事违规补课并被查处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其违规所得必须上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进行清退或上缴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3.违规补课的教师一律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年度考核按不合格处理,5年内不得参评高一级职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按不合格处理。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违规补课被查处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长沙市公办学校招聘。
4.违规补课被查处两次以上的教师,直接取消其教师资格。
5.违规补课被查处的公办教师,处分期内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终绩效考核、文明城市、综合治理奖金。
6.违规补课被查处的公办教师,在年度聘期结束后,参与系统内其他学校竞聘,原单位不再续聘。
7.违规补课教师列入师德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教育宣传。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并把宣传整治违规补课作为常态,始终保持有利于整治的舆论态势和氛围。要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充分展现优秀教师淡泊名利、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违规补课。
2.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将违规补课治理列入对中小学校2019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目标。中小学校长、书记是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与义务,旗帜鲜明地反对违规补课行为,依法依规、果断有力、及时有效地处置违规补课行为。通过整治违规补课,使广大教师进一步赢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尊重。
3.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拒绝违规补课的宣传教育、监督考核、从严惩处等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综合治理,务求从源头上加以根本解决。
六、监督举报
雨花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举报,中小学校违规补课举报电话:85881493。
延伸阅读:
长沙市雨花区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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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有效整治违规补课现象,根据《长沙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特制定本方案。在此,长沙新东方整理了长沙市雨花区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以供参考。
一、整治范围
1.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违规办班补课;
2.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由其他教师、家长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违规补课;
3.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违规补课。
二、整治时间
违规补课集中专项整治时间为2019年3月—2019年5月。
2019年5月后,整治措施长期坚持。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3月)。
1.认真组织学习。各中小学校要在3月15日迅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3月18日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级整治方案,使广大教师进一步了解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从事违规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认识从事违规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杜绝违规补课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2.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各中小学校要在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相结合的形式,周密排查违规补课情况。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参与违规补课的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其立即自行停止违规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违规补课的学校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3.各中小学校必须在学校网站、微信平台、学校门口和校内醒目位置公布举报信箱、区教育局及学校举报电话。(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9年3月至5月底)。
1.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统筹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区教育局成立由监察室、督导室、民办教育科、基础教育科、政工人事科等科室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全区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各督查检查组,对所属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学校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情况。要组织机关人员、责任督学、社会有关人士等组成的督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深入了解违规补课情况。各督查组3月至5月每月完成一轮督查,要求每周一至周五的不同时间段(小学为15:30以后,中学为18:30以后)和周六、周日督查3所以上的学校及周边培训、托管机构。每周五上午12:00前将督查情况纸质稿组长签字后交人事科227办公室,联系人:祝肖钰,联系电话:85880353。(责任单位:各督查组)
3.各学校要加大对教师职业道德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校园周边网格化管理制度。学校领导、中层干部、相关教职工要经常性(定期、不定期)到校园周边小区、培训机构等场所明查暗访,及时认真调查违规情况、核实群众举报的问题,并做好台账。每周五上午12:00前将督查情况纸质稿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后拍照发人事科指定邮箱465921457@qq.com,联系人:祝肖钰,联系电话:85880353(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四、处理措施
在全区专项整治启动后,在职中小学教师仍然从事违规补课的,一经查实,按管理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师〔2018〕18号)和《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长教发[2014]18号)有关精神,按以下新的规定严肃处理:
1.专项整治启动之后(2019年3月15日),仍有教师违规补课被查处的中小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罚,对多次发生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
2.在专项整治启动之后,仍然从事违规补课并被查处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其违规所得必须上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进行清退或上缴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3.违规补课的教师一律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年度考核按不合格处理,5年内不得参评高一级职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按不合格处理。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违规补课被查处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长沙市公办学校招聘。
4.违规补课被查处两次以上的教师,直接取消其教师资格。
5.违规补课被查处的公办教师,处分期内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终绩效考核、文明城市、综合治理奖金。
6.违规补课被查处的公办教师,在年度聘期结束后,参与系统内其他学校竞聘,原单位不再续聘。
7.违规补课教师列入师德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教育宣传。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并把宣传整治违规补课作为常态,始终保持有利于整治的舆论态势和氛围。要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充分展现优秀教师淡泊名利、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违规补课。
2.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将违规补课治理列入对中小学校2019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目标。中小学校长、书记是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与义务,旗帜鲜明地反对违规补课行为,依法依规、果断有力、及时有效地处置违规补课行为。通过整治违规补课,使广大教师进一步赢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尊重。
3.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拒绝违规补课的宣传教育、监督考核、从严惩处等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综合治理,务求从源头上加以根本解决。
六、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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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范围
1.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违规办班补课;
2.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由其他教师、家长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违规补课;
3.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违规补课。
二、整治时间
违规补课集中专项整治时间为2019年3月—2019年5月。
2019年5月后,整治措施长期坚持。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3月)。
1.认真组织学习。各中小学校要在3月15日迅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3月18日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级整治方案,使广大教师进一步了解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从事违规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认识从事违规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杜绝违规补课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2.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各中小学校要在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相结合的形式,周密排查违规补课情况。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参与违规补课的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其立即自行停止违规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违规补课的学校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3.各中小学校必须在学校网站、微信平台、学校门口和校内醒目位置公布举报信箱、区教育局及学校举报电话。(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9年3月至5月底)。
1.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统筹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区教育局成立由监察室、督导室、民办教育科、基础教育科、政工人事科等科室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全区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各督查检查组,对所属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学校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情况。要组织机关人员、责任督学、社会有关人士等组成的督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深入了解违规补课情况。各督查组3月至5月每月完成一轮督查,要求每周一至周五的不同时间段(小学为15:30以后,中学为18:30以后)和周六、周日督查3所以上的学校及周边培训、托管机构。每周五上午12:00前将督查情况纸质稿组长签字后交人事科227办公室,联系人:祝肖钰,联系电话:85880353。(责任单位:各督查组)
3.各学校要加大对教师职业道德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校园周边网格化管理制度。学校领导、中层干部、相关教职工要经常性(定期、不定期)到校园周边小区、培训机构等场所明查暗访,及时认真调查违规情况、核实群众举报的问题,并做好台账。每周五上午12:00前将督查情况纸质稿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后拍照发人事科指定邮箱465921457@qq.com,联系人:祝肖钰,联系电话:85880353(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四、处理措施
在全区专项整治启动后,在职中小学教师仍然从事违规补课的,一经查实,按管理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师〔2018〕18号)和《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长教发[2014]18号)有关精神,按以下新的规定严肃处理:
1.专项整治启动之后(2019年3月15日),仍有教师违规补课被查处的中小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罚,对多次发生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
2.在专项整治启动之后,仍然从事违规补课并被查处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其违规所得必须上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进行清退或上缴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3.违规补课的教师一律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年度考核按不合格处理,5年内不得参评高一级职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按不合格处理。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违规补课被查处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长沙市公办学校招聘。
4.违规补课被查处两次以上的教师,直接取消其教师资格。
5.违规补课被查处的公办教师,处分期内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终绩效考核、文明城市、综合治理奖金。
6.违规补课被查处的公办教师,在年度聘期结束后,参与系统内其他学校竞聘,原单位不再续聘。
7.违规补课教师列入师德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教育宣传。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并把宣传整治违规补课作为常态,始终保持有利于整治的舆论态势和氛围。要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充分展现优秀教师淡泊名利、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违规补课。
2.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将违规补课治理列入对中小学校2019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目标。中小学校长、书记是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与义务,旗帜鲜明地反对违规补课行为,依法依规、果断有力、及时有效地处置违规补课行为。通过整治违规补课,使广大教师进一步赢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尊重。
3.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拒绝违规补课的宣传教育、监督考核、从严惩处等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综合治理,务求从源头上加以根本解决。
六、监督举报
雨花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举报,中小学校违规补课举报电话:8588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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