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1年高考改革取消文理分科

  根据2016年5月省教育厅发布的《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2021年起,我省高考将实行“3+3”模式,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考生总成绩由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6选3)成绩组成。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在录取模式方面,逐步推行按专业“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改革。

  本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同时对招生录取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据了解,实施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后,将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考试科目的变化,改革前高考采取文理分科,考试科目一共有语文、数学、外语、理综/文综4科,改革后高考采取“3+3”的考试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剩下的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政治6科任选3科进行考试,取消文理科考试区别;外语考试的变化,改革前高考统考时只考一次,成绩计入总成绩,改革后高中阶段会组织两次外语考试,取成绩最高分计入高考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的变化,改革前10科分别在每年1月份、6月份举行,改革后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门,实行全面考核,同一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须参加所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毕业依据。等级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同一科目提供1次考试机会。学生可根据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考3门,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

  据了解,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新生,须参加14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学生还可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选考3门,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2018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招生高校也将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按专业提出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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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6年5月省教育厅发布的《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2021年起,我省高考将实行“3+3”模式,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考生总成绩由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6选3)成绩组成。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在录取模式方面,逐步推行按专业“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改革。

  本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同时对招生录取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据了解,实施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后,将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考试科目的变化,改革前高考采取文理分科,考试科目一共有语文、数学、外语、理综/文综4科,改革后高考采取“3+3”的考试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剩下的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政治6科任选3科进行考试,取消文理科考试区别;外语考试的变化,改革前高考统考时只考一次,成绩计入总成绩,改革后高中阶段会组织两次外语考试,取成绩最高分计入高考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的变化,改革前10科分别在每年1月份、6月份举行,改革后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门,实行全面考核,同一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须参加所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毕业依据。等级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同一科目提供1次考试机会。学生可根据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考3门,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

  据了解,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新生,须参加14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学生还可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选考3门,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2018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招生高校也将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按专业提出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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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6年5月省教育厅发布的《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2021年起,我省高考将实行“3+3”模式,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考生总成绩由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6选3)成绩组成。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在录取模式方面,逐步推行按专业“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改革。

  本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同时对招生录取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据了解,实施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后,将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考试科目的变化,改革前高考采取文理分科,考试科目一共有语文、数学、外语、理综/文综4科,改革后高考采取“3+3”的考试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剩下的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政治6科任选3科进行考试,取消文理科考试区别;外语考试的变化,改革前高考统考时只考一次,成绩计入总成绩,改革后高中阶段会组织两次外语考试,取成绩最高分计入高考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的变化,改革前10科分别在每年1月份、6月份举行,改革后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门,实行全面考核,同一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须参加所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毕业依据。等级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同一科目提供1次考试机会。学生可根据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考3门,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

  据了解,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新生,须参加14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学生还可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选考3门,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2018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招生高校也将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按专业提出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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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1年高考改革取消文理分科

长沙

2017-11-03

来源:长沙新东方

作者:长沙新东方

  根据2016年5月省教育厅发布的《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2021年起,我省高考将实行“3+3”模式,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考生总成绩由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6选3)成绩组成。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在录取模式方面,逐步推行按专业“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改革。

  本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同时对招生录取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据了解,实施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后,将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考试科目的变化,改革前高考采取文理分科,考试科目一共有语文、数学、外语、理综/文综4科,改革后高考采取“3+3”的考试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剩下的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政治6科任选3科进行考试,取消文理科考试区别;外语考试的变化,改革前高考统考时只考一次,成绩计入总成绩,改革后高中阶段会组织两次外语考试,取成绩最高分计入高考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的变化,改革前10科分别在每年1月份、6月份举行,改革后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门,实行全面考核,同一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须参加所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毕业依据。等级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同一科目提供1次考试机会。学生可根据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考3门,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

  据了解,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新生,须参加14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学生还可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选考3门,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2018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招生高校也将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按专业提出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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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同时对招生录取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据了解,实施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后,将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考试科目的变化,改革前高考采取文理分科,考试科目一共有语文、数学、外语、理综/文综4科,改革后高考采取“3+3”的考试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剩下的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政治6科任选3科进行考试,取消文理科考试区别;外语考试的变化,改革前高考统考时只考一次,成绩计入总成绩,改革后高中阶段会组织两次外语考试,取成绩最高分计入高考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的变化,改革前10科分别在每年1月份、6月份举行,改革后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门,实行全面考核,同一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须参加所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毕业依据。等级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同一科目提供1次考试机会。学生可根据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考3门,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

  据了解,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新生,须参加14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学生还可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选考3门,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2018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招生高校也将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按专业提出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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