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选文还是选理?湖南2021届新高考选科数据出炉!(附选科建议)

  导读:2021湖南高考报名考生共57.49万人,除保送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师范生等考生外,实际考生近40.02万人,其中普通高考考生37.22万人(历史类考生16.58万人,占44.55%;物理类考生20.64万,占55.45%)。

  一、单科选考分析

  以下为新高考改革第三批实行3+1+2方案的省市2021届学生(刚刚结束高考的本届高三学生)的各科选考数据,从整体来看各省选科占比相对比较均衡,最受欢迎的科目是生物。

 高中选文还是选理?湖南2021届新高考选科数据出炉!(附选科建议)

  ↑表格来源:自主选拔在线,非官方数据仅供参考

  1、两个首选科目差距不大,偏文科人数较往年有所上涨

  首先从首选的物理、历史两个科目来看,总体来说选考两科的比例很接近。而首选历史或物理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考生的偏文理程度,我们通过对比2019年其中六个省份的文科生占比情况(见下表)发现,大部分省份的偏文科比例都有所上涨。

高中选文还是选理?湖南2021届新高考选科数据出炉!(附选科建议)

  说明:表中2019文科占比数据是基于2019年各省发布的一分一段表文理人数计算而来,艺术类考生暂未计入。

  2、生物成热门,政治受冷落

  为方便大家直观的看出各科目选考比例,我们将这届七省选考数据转换成柱状图:

高中选文还是选理?湖南2021届新高考选科数据出炉!(附选科建议)

  从上述图表中可以看出,生物的选考比例高居首位,紧接着就是物理和地理两门科目选考人数最多,其次就是历史、化学。而政治科目选考人数最少,这可能与政治这门学科背诵内容多、不容易拿高分的特性有关。

高中选文还是选理?湖南2021届新高考选科数据出炉!(附选科建议)

  导读:2021湖南高考报名考生共57.49万人,除保送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师范生等考生外,实际考生近40.02万人,其中普通高考考生37.22万人(历史类考生16.58万人,占44.55%;物理类考生20.64万,占55.45%)。

  一、单科选考分析

  以下为新高考改革第三批实行3+1+2方案的省市2021届学生(刚刚结束高考的本届高三学生)的各科选考数据,从整体来看各省选科占比相对比较均衡,最受欢迎的科目是生物。

 高中选文还是选理?湖南2021届新高考选科数据出炉!(附选科建议)

  ↑表格来源:自主选拔在线,非官方数据仅供参考

  1、两个首选科目差距不大,偏文科人数较往年有所上涨

  首先从首选的物理、历史两个科目来看,总体来说选考两科的比例很接近。而首选历史或物理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考生的偏文理程度,我们通过对比2019年其中六个省份的文科生占比情况(见下表)发现,大部分省份的偏文科比例都有所上涨。

高中选文还是选理?湖南2021届新高考选科数据出炉!(附选科建议)

  说明:表中2019文科占比数据是基于2019年各省发布的一分一段表文理人数计算而来,艺术类考生暂未计入。

  2、生物成热门,政治受冷落

  为方便大家直观的看出各科目选考比例,我们将这届七省选考数据转换成柱状图:

高中选文还是选理?湖南2021届新高考选科数据出炉!(附选科建议)

  从上述图表中可以看出,生物的选考比例高居首位,紧接着就是物理和地理两门科目选考人数最多,其次就是历史、化学。而政治科目选考人数最少,这可能与政治这门学科背诵内容多、不容易拿高分的特性有关。

2021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1-06-03 来源: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作者: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扫码关注“长沙升学那些事”公众号

带你了解更多升学信息

  导读:本文为长沙高考生整理了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分享给学生进行填报志愿时的参考,如有意向报考的学生要仔细阅读本文中的招生简章信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湖南师范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简称“湖南师大”,学校国标代码为10542,英文校名为“Hunan Normal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现有二里半、天马、南院、桃花坪、咸嘉湖、张公岭和附属湘东医院(位于湖南省株洲醴陵市)共7个校区;注册地址为“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邮政编码:410081;学校网址:http://www.hunnu.edu.cn。

  第四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学校统一颁发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则授予相应学位。

  第五条 我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六条 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主要类别有:普通类、艺术体育类、南疆单列计划、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职高对口计划、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公费定向师范生、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中外合作办学、外语类保送生、保送录取运动员、港澳台联合招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学测”)等。

  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八条 我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院相关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建议。

  第九条 我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国家的政策方针和湖南省教育厅的统筹安排,结合学校近年来各地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兼顾地区平衡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分省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所有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由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

  第十四条 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平衡各省(区、市)优质生源以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的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投放原则。

  第四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五条 我校是面向全国选拔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员的高校。学校依据招生计划对校测项目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根据专项测试(含校测和全国统测)成绩,结合学校运动队组队需求,确定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六条 我校面向全国具有保送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招收外语类保送生。学校组织外语类保送生的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七条 我校是面向全国进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院校。学校组织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应艺术类专业的统考。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含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应专业的统考。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2个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育总局组织的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

  第二十一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组织港澳台相关类型的招生考试(考核)。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二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公平公正录取。

  第二十三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十四条 我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按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定分数级差。

  第二十五条 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分数相同,生源省份如有同分排序规则按生源省份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生源省份没有同分排序规则的,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数、外、文综,理工类依次比较语、数、外、理综。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增加计划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类)。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我校录取原则按相关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按生源省份相关规定进行征集志愿。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缺额计划择优录取。若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八条 对于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对于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含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专业录取原则执行;对于报考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按我校公布的专项招生简章执行。

  第三十条 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职高对口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公费定向师范生、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保送录取运动员、港澳台联合招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等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一条 我校自2021年起试点书院制培养模式,选拔优秀学生进入书院培养,具体选拔、培养方式见专项简章。

  第三十二条 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入学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三十三条 我校各专业(类)不限制报考语种,但学校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三十四条 报考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相关专业(类)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民族预科及贫困地区民族专项招生、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第三十五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六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七条 考生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本省(区、市)招生考试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三十八条 新生入校1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冒名顶替上大学的,将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九条 我校依据有关规定采取设立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四十条 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72222,招生信息网:https://zsb.hunnu.edu.cn,微信公众平台: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731-88872206。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版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有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变更,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 相关推荐
  • 免费申请学习规划

    附近校区展示
    浏城桥教学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99号东成大厦
    0731-84885588
    东塘北教学区
    长沙市韶山北路438号杂技团4楼
    0731-84887360
    沁园春教学区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金荣科技园M1组团B座五楼
    0731-84887325
    湘江世纪城教学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福城路98号顺天黄金海岸酒店3楼
    0731-84887333
    雨花家园教学区
    长沙市万家丽仁和雨花家园38栋101房2楼
    0731-84887313
    长沙新东方官微 升学那些事

    更多一手课程报名优惠
    请扫描关注
    新东方长沙学校官方微信

    升初名校真题
    中考历年真题
    一键扫描获取!!!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ICP备05067667号-32 | 京ICP证060601号| 京网文(2016)5762-750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790号

    Copyright © 2011-2020 Neworiental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媒体平台资质审核电话:010-60908000-8941

    咨询 微博 课程 校区 建议
    新东方网>长沙新东方学校>高考>高考报考>招生简章>普高招生>正文
    2021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1-06-03 来源: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作者: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找资料、找老师、找方法?

    即刻定制你的学习方法!

    我要定制

    扫码关注“长沙升学那些事”公众号

    带你了解更多升学信息

      导读:本文为长沙高考生整理了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分享给学生进行填报志愿时的参考,如有意向报考的学生要仔细阅读本文中的招生简章信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湖南师范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简称“湖南师大”,学校国标代码为10542,英文校名为“Hunan Normal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现有二里半、天马、南院、桃花坪、咸嘉湖、张公岭和附属湘东医院(位于湖南省株洲醴陵市)共7个校区;注册地址为“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邮政编码:410081;学校网址:http://www.hunnu.edu.cn。

      第四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学校统一颁发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则授予相应学位。

      第五条 我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六条 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主要类别有:普通类、艺术体育类、南疆单列计划、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职高对口计划、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公费定向师范生、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中外合作办学、外语类保送生、保送录取运动员、港澳台联合招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学测”)等。

      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八条 我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院相关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建议。

      第九条 我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国家的政策方针和湖南省教育厅的统筹安排,结合学校近年来各地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兼顾地区平衡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分省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所有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由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

      第十四条 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平衡各省(区、市)优质生源以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的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投放原则。

      第四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五条 我校是面向全国选拔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员的高校。学校依据招生计划对校测项目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根据专项测试(含校测和全国统测)成绩,结合学校运动队组队需求,确定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六条 我校面向全国具有保送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招收外语类保送生。学校组织外语类保送生的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七条 我校是面向全国进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院校。学校组织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应艺术类专业的统考。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含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应专业的统考。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2个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育总局组织的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

      第二十一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组织港澳台相关类型的招生考试(考核)。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二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公平公正录取。

      第二十三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十四条 我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按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定分数级差。

      第二十五条 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分数相同,生源省份如有同分排序规则按生源省份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生源省份没有同分排序规则的,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数、外、文综,理工类依次比较语、数、外、理综。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增加计划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类)。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我校录取原则按相关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按生源省份相关规定进行征集志愿。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缺额计划择优录取。若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八条 对于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对于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含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专业录取原则执行;对于报考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按我校公布的专项招生简章执行。

      第三十条 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职高对口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公费定向师范生、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保送录取运动员、港澳台联合招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等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一条 我校自2021年起试点书院制培养模式,选拔优秀学生进入书院培养,具体选拔、培养方式见专项简章。

      第三十二条 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入学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三十三条 我校各专业(类)不限制报考语种,但学校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三十四条 报考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相关专业(类)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民族预科及贫困地区民族专项招生、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第三十五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六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七条 考生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本省(区、市)招生考试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三十八条 新生入校1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冒名顶替上大学的,将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九条 我校依据有关规定采取设立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四十条 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72222,招生信息网:https://zsb.hunnu.edu.cn,微信公众平台: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731-88872206。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版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有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变更,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展开本页剩余
    免费定制专属学习方案
    姓名
    电话
    年级
    我要定制

    高中工具箱

    学习资讯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班级名称 课程介绍 课程咨询
    高一语文 理解高一语文知识重难点,制定高中学习计划
    高二语文 夯实高一基础,理解实记高二知识点
    高考语文 高度总结高考语文重难点,梳理知识脉络
    班级名称 课程介绍 课程咨询
    高一数学 讲解高一知识重难点,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高二数学 高二典型试题知识详解,传授高二学习方法
    高考数学 提炼难题知识点,脉络知识梳理冲刺高考
    班级名称 课程介绍 课程咨询
    高一英语 高一英语知识详解,传授高中英语学习方法
    高二英语 提炼归纳英语重难点,规划高二学习计划
    高考英语 深入渗透高中英语知识,梳理知识体系
    班级名称 课程介绍 课程咨询
    高一物理 重难点详解,培养高中物理学习素养
    高二物理 突破高二知识难点,独到中学生服务体系
    高考物理 主讲高考知识点及难题,梳理知识体系
    班级名称 课程介绍 课程咨询
    高一化学 高一化学重难点详解,规划高中学习计划
    高二化学 典型例题及知识点解读,梳理学习脉络
    高考化学 巩固复习高中化学知识点,冲刺高考
    附近校区展示
    浏城桥教学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99号东成大厦
    0731-84885588
    东塘北教学区
    长沙市韶山北路438号杂技团4楼
    0731-84887360
    沁园春教学区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金荣科技园M1组团B座五楼
    0731-84887325
    湘江世纪城教学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福城路98号顺天黄金海岸酒店3楼
    0731-84887333
    雨花家园教学区
    长沙市万家丽仁和雨花家园38栋101房2楼
    0731-84887313
    长沙新东方官微
    更多一手课程报名优惠
    请关注扫描
    新东方长沙学校官方微信
    Copyright 2011-2021 Neworiental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